公 告
张家港汇金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19)82044758号、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19)82044854号,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19)82043645号首次登记信息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家港汇金置业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