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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2022-11-24 16:52:26访问量:字体

公     告

因肖保明保管不善,将张集用(1999)字第5501048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徐瑞芬

公     告

因曹祖立保管不善,将张集用(1999)字第5301009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张建房字第0124695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公     告

董健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2010)0650137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健

公     告

张家港金陵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201101601301930000033_0033号、201101601301930000020_0020号土地分割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张家港金陵置业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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