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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2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2023-05-12 11:38:00访问量:字体

公     告

邹建明、陈凤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原金港镇中兴中圩新村35幢4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证号:苏(2019)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3400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建明、陈凤英

公     告

张家港市中梁轩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20)82005021号信息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家港市中梁轩置业有限公司

公     告

因钱洪法保管不善,将张集用(1999)字第55020316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钱洪法

公     告

张家港万鑫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21)82046484号信息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家港万鑫置业有限公司

公     告

张家港市中梁轩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20)82005021号信息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家港市中梁轩置业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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