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地址位于:杨舍镇人民中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拟更换不动产登记费银行收取账号,如有企业、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已缴纳不动产登记费,但未要求开取不动产登记费发票的,现仍有需要开取发票,请尽快至不动产登记收费窗口开票领取。领取期限截至2022年10月31日,逾期未领取的将无法开具原缴费发票。
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