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建开(2009)6号),经我局审核张家港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暨阳湖苑1-9#、12-19#、25-32#、38-45#、51-52#、54-57#及地下车库按规划核实内容已具备交付使用备案条件。
特此公示。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3-21
根据《苏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建开(2009)6号),经我局审核张家港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暨阳湖苑1-9#、12-19#、25-32#、38-45#、51-52#、54-57#及地下车库按规划核实内容已具备交付使用备案条件。
特此公示。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