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探索“互联网+商品房转移登记”高效模式,2023年3月1日起,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启用不动产单元首次登记电子信息表(以下简称“电子信息表”)。
启用电子信息表后,不再填发纸质版不动产单元首次登记信息表,房地产开发单位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后可以领取首次登记完成凭证,也可以在苏易登PC端自主查看或下载电子信息表。
目前,购房人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线上申请登记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直接线上获取电子信息表,无需权利人提交;线下申请登记的,如果是已启用“电子信息表”的楼盘,仅需提交申请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验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完税后办理,无需提供纸质信息表,进一步精简了收件材料,提升了服务的便捷程度。
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断拓展“线上苏小登”应用,优化线上服务流程,加大对线上服务的推介,更多办事企业群众、银行业金融机构、房产中介等通过线上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