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申报范围
1.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19年版)》(附件4)。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省星级上云企业的企业填写《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见附件1、2)及配套证明材料,申请表须加盖公章。申报材料请统一胶装成册。
2.三星、四星、五星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档于8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张家港市工信局信息化科。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0512-56729067
附件:
1.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适用于三星级);
2.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适用于四星级、五星级);
3.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和推荐企业项目汇总表;
4.《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1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