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张家港市基层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88号集体提案《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瓶颈亟待破解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策保障
为顺应群众加装电梯诉求,结合工作实际、参照上级要求及周边地区经验,我市出台了《关于张家港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张住建发〔2025〕49号)。文件针对加装电梯工作中的邻里纠纷、工程质量、后期维保等问题作出明确规范,强化政策指引。截至2025年底,全市既有多层住宅累计加装电梯314台,有效化解矛盾隐患,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二)联合审查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须严格符合规划、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规范与技术标准,在保障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的同时,尽量降低对小区环境的影响,确保电梯外立面与小区整体景观风貌协调统一。在收到居民加装电梯申请后,由市住建局牵头联合市资规局、各区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开展现场踏勘,重点针对加装电梯后对原有车行通道、停车位、消防通道及整体交通组织的影响,开展前期可行性研判。居民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院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市住建局从专家库抽取专业人员组建评审组,对施工图进行专项论证。
(三)纠纷处置
纠纷采取“三级处置方式”。社区调解。利害关系人对增设电梯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及时向所在社区提交实名制书面异议,社区经初步研判后,及时组织异议人、加梯业主及相关业主进行调解,详实记录调解情况。区镇(街道)调解。经所在社区调解未达成一致的,由属地区镇(街道)进行调解,相关调解情况应予以详实记录。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关爱特殊群体
将特殊群体居民加装电梯作为重点工作,选取典型楼栋开展试点推进。经开区(杨舍镇)某小区,该单元共8户居民,其中80岁以上居民有3人,75岁以上居民有5人,还有3位居民需借助轮椅出行,日常出行十分不便。该楼栋申请加装电梯后,遭到后方楼栋业主反对,市住建局、资规局与社区多次介入调解,双方分歧难以化解。经多部门联合依规研判,明确该加装电梯项目符合政策要求,后幢业主无权干涉。目前项目相关手续已基本办理完毕,工程即将开工。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与服务理念,提升主动靠前服务能力。联合区镇(街道)定期开展村(社区)工作人员专项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加装电梯相关政策法规、矛盾调解技巧及群众工作方法。牢固树立“群众事无小事”的服务理念,推动工作人员主动走访、提前介入,对有意向加装电梯的单元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服务,从源头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矛盾。
二是完善居民协商机制,发挥基层力量搭建共商平台。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整合业委会、楼栋长、党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针对反对意见突出的楼层,采取“一户一策”方式,邀请法律顾问、技术专家参与释法明理,引导居民换位思考、理性表达诉求,努力寻求利益平衡点,推动形成共识。
三是坚持试点示范与依法依规并重,稳妥推进加梯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单元成功经验和矛盾化解案例,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对已通过合规审查、各部门一致同意但利害关系人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在继续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依法依规办理施工手续,明确施工安全监管和后续运维方案,并制定矛盾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加梯工作既尊重民意又依法推进。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事关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安居、事关“一老一幼”和残疾人安全便利出行、事关广大基层社区和谐稳定。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与民生导向,持续完善加装电梯工作推进机制,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把这件民生实事办好、办细、办到群众心坎上,切实提升广大居民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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