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一公司厂房发生火灾
过火面积约100㎡
造成财产损失逾45万元
据了解
起火原因为
凌某某在未获得审批的情况下
在厂房进行切割作业
作业期间
火星四溅迸射入除油槽内
引燃易燃液体造成火灾
事发后
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
凌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违规动火作业
若操作不当或防范措施不到位
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相关责任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