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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财政四大举措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来源:张家港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1-10-09 14:50:53访问量:字体

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管理工作,强化各单位责任担当,张家港市财政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具有张家港特色的“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资产管理体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一是注重“建章立制”,持续健全工作体系。坚持系统思维与顶层设计相结合,始终把资产管理组织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研究出台“1+N”资产管理制度文件,“1”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N”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若干具体操作细则,既明确了管理的职责、范围、方式,也规范了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初步构建了“财政部门总体管、主管部门扎口管、使用单位具体管”的体系格局。

二是注重“统筹调控”,不断提升配置绩效。坚持算清小账和算好大账相结合,一方面,立足单位小账,建立“以存量制约增量”的资产预算审核机制,严格按配置标准审核新增资产配置,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数量、超价格”添置资产;另一方面,立足全市大账,推进“以存量代替增量”的资产调剂盘活模式,优先以调剂方式解决新增资产需求,对长期闲置、超标配置及低效运转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采取集中统一管理、进场公开交易等方式加以盘活,同步加强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确保“颗粒归仓”。

三是注重“依规透明”,始终确保处置规范。坚持主体责任与管理责任相结合,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各自在资产处置中的工作职责与流程规范,严格落实“先审批、后处置”原则,从严从紧把好使用年限关,要求通用信息化办公设备在最低使用年限基础上再延30%,同时配套建立处置公示、专项小组审查、主管部门技术审核、财政部门规范审查等制度,积极引入资产鉴定、评估、竞价等机制,努力实现资产处置公开化、处置流程规范化、处置收益最大化。

四是注重数字赋能,全力加强信息建设。坚持数据支撑与技术引领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对资产管理工作的牵引和带动作用,借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云管理系统和资产月报、年报系统,推动各行政事业单位准确填报、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摸清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分布、结构及状况等,实现资产精确登记、变动全程记录、处置及时调整,做到资产实物与账务数字、账务数字与系统数据两个同步,以信息技术强化资产动态化监管,以数据管理推动资产管理做实做细做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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