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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机构典型案例

来源: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11-20 15:36:00访问量:字体

名词解释

安全评价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安全评价相应的资质,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安全评价活动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

公开安全评价报告:是指在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公开安全评价报告。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是指安全评价机构在被评价单位的生产现场进行观察、查勘、检验以及收集证据时拍摄的图像影像。

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是加快安全评价机构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其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提高从业人员依法守法意识和评价报告质量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监管,提高专业技术服务整体水平,保障安全评价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安全监管工作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的有力抓手。

案件名称

江苏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有关规定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案。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30日,接苏州市应急管理局转办案件,案情显示6月26日苏州局执法人员对张家港市某医药企业安全评价报告进行核查时,发现负责编制其安全评价报告的江苏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未在网上公开该安全评价报告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该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单位下发了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依法对该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条款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第二款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第一项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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