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热企业:
按照《关于改革蒸汽价格核定办法的通知》规定,根据我市近期供热企业煤炭采购价格,经综合测算并研究,决定下调我市蒸汽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蒸汽最高销售价格由246元/吨下调为231元/吨,下浮不限。
二、已安装超低排放设施并通过超低排放验收的热电企业,蒸汽价格可另加4元/吨。
三、上述价格从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供热企业:
按照《关于改革蒸汽价格核定办法的通知》规定,根据我市近期供热企业煤炭采购价格,经综合测算并研究,决定下调我市蒸汽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蒸汽最高销售价格由246元/吨下调为231元/吨,下浮不限。
二、已安装超低排放设施并通过超低排放验收的热电企业,蒸汽价格可另加4元/吨。
三、上述价格从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