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学校:
为积极推动落实《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搭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优质平台,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组织开展职业学校优质校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申报条件
1.校企双方严格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各项要求,无任何违规现象发生。
2.基地能够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按《实习(实训)教学大纲》等教学要求妥善安排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较好地履行实习实训基地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实习实训基地原则上建立时间应达两年以上(含两年),接收实习学生达两届以上(含两届),接收实习学生数达一定规模,并保证一定的实习实训时长。
4.基地单位对学生实习实训工作高度重视,指定有关职能部门及人员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实训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责任心强的相关人员担任实习实训指导工作,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
5.实习实训基地规章制度齐全,管理规范。实习实训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组织严密。基地单位对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采取措施实、实施效果好、实习实训质量高、学生收获大。
二、支持保障
1.对通过评审被认定为张家港市职业学校校外优质实习实训基地的,在对推荐学校考核时给予加分。
2.对认定为张家港市职业学校校外优质实习实训基地的企业,在安排学生实习时,给予优先考虑,并优先推荐为苏州市级校企合作示范组合申报对象。符合条件的,推荐并协助其申报苏州市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
三、材料报送
请各校根据“张家港市职业学校校外优质实习实训基地评选指标”(附件1)要求,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及佐证材料纸质稿交至职社科601、电子稿报送至市教育局职社科钱晨璐OA邮箱,联系电话:56323903。
附件:1.张家港市职业学校校外优质实习实训基地评选指标(试行)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