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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686/2023-00072
部门文件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3-09-21
2023-09-22
张教〔2023〕158号
有效

关于评选第二批张家港市职业学校优质校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的通知

张教〔2023〕158号

各职业学校:

为积极推动落实《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搭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优质平台,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组织开展职业学校优质校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申报条件

1.校企双方严格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各项要求,无任何违规现象发生。

2.基地能够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按《实习(实训)教学大纲》等教学要求妥善安排学生的实习实训工作,较好地履行实习实训基地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实习实训基地原则上建立时间应达两年以上(含两年),接收实习学生达两届以上(含两届),接收实习学生数达一定规模,并保证一定的实习实训时长。

4.基地单位对学生实习实训工作高度重视,指定有关职能部门及人员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实训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责任心强的相关人员担任实习实训指导工作,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

5.实习实训基地规章制度齐全,管理规范。实习实训计划安排科学合理,组织严密。基地单位对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采取措施实、实施效果好、实习实训质量高、学生收获大。

二、支持保障

1.对通过评审被认定为张家港市职业学校校外优质实习实训基地的,在对推荐学校考核时给予加分。

2.对认定为张家港市职业学校校外优质实习实训基地的企业,在安排学生实习时,给予优先考虑,并优先推荐为苏州市级校企合作示范组合申报对象。符合条件的,推荐并协助其申报苏州市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

三、材料报送

请各校根据“张家港市职业学校校外优质实习实训基地评选指标”(附件1)要求,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及佐证材料纸质稿交至职社科601、电子稿报送至市教育局职社科钱晨璐OA邮箱,联系电话:56323903。


附件:1.张家港市职业学校校外优质实习实训基地评选指标(试行)

      2.张家港市职业学校校外优质实习实训基地申报表

      3.张家港市职业学校优质校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承诺书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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