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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678/2023-00045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3-05-29
2023-05-30
张科发﹝2023﹞20号
有效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

张科发﹝2023﹞20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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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张家港科学技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张家港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结合上级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制定市科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推动市科技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加强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1.组织制定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并推动落实。推动健全本单位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2.严格执行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提升立法精准能力,强化依法决策机制。

3.完善地方科技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领域基本法,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精神,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和科技发展需要,完善地方科技法规体系。

4.坚持科学依法决策。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坚持科学决策、程序合法。

5.实施法律顾问服务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中积极作用,深入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签订等行为的风险研判,协调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助力科技领域依法依规行政。

6.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实行自我审查、专家审查、主管部门审查,在政府官网主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出台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从源头上做到依法依规。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7.提高依法行政效能。推进科技政务服务数字化发展,推动一网通办,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100%、电子印章覆盖率100%。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进展,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建立高端外国专家工作许可绿色通道,提供容缺受理、承诺制等便利化审批服务。大力缩短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办理时限。

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利用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实现政务公开,政策文件、权责清单、组织机构、预算决算等信息及时公布更新,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严格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确保行政权力受到监督。

9.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事项,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要求期限内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等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评。

10.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优化行政执法细节,开展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严格法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夯实执法人员能力,建立执法人员名册和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壮大行政执法人员队伍。

11.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注重发挥群众监督、新闻监督及网络舆论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监督,认真做好相关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社会建议和监督。

(五)强化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夯实执法普法工作力度

12.落实执法普法责任。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常态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法治学习宣传重点任务、工作安排,落实共同普法、部门普法责任,切实提升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精准化和实效性,夯实机关干部法治意识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

13.加强普法用法宣传。拓展宣传推介渠道,通过现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扩大创新主体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覆盖面,紧密结合科技活动周、民法典、“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推动法律法规走进科技型企业和高校院所。

(六)加强常态法治学习,维护司法权威。

14.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法治理论、科技政策等的学习,把握精神实质,领会核心要义,增强全局机关干部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1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相关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应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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