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民政办、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社会事业办,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社会事业办:
根据《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精准排查和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苏民儿童〔2023〕1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精准排查和关爱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精准排查和关爱服务,进一步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底数,为精准化帮扶、精细化服务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压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有效监护、妥善照料、亲情关爱;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积极传播心理健康知识;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明确对象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父母外出务工时限3个月以上、务工地点跨县域把握。
三、活动内容
(一)认真开展集中摸底排查。各区镇、街道要统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对已在花名册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最新状况、疑似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状况开展集中摸底排查,做到数据清、基本情况清、社会关系清、成长需求清、其余兜底情况以及监护、生活、医疗等重要情况清,摸排工作于8月4日前完成。
(二)督促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各区镇、街道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照护人认真履行监护主体责任或委托照护责任,逐人签订委托照护协议书,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签订和监护职责履行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各区镇、街道要结合“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开展政策法规、家庭监护、亲情沟通、安全自护等专题宣讲,增强农村留守儿童自我保护、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意识和能力,督促引导务工父母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加强与农村留守儿童的亲情沟通、亲子陪伴,及时掌握儿童的生活、学习和社会交往情况,提升监护人关爱能力。
(三)动态更新信息系统。各区镇、街道结合摸排情况,认真对照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边摸排边更新,建立精准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对已入库的农村留守儿童,要做到儿童本人、监护人、委托照护人身份信息、健康状况、监护情况、户籍地址、父母务工地点、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完备;对新增的农村留守儿童,要在8月9日前完成信息修改、补充、录入工作。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剔除超龄儿童,按月动态更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确保数据精准无误。
(四)健全分类评估帮扶机制。各区镇、街道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儿童主任“一月一访”等方式,定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境况、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司法援助等专业服务。对易遭受健康安全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做到提前介入、及时响应、积极干预,防止受到意外伤害;对发现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意外伤害的,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失学辍学的农村留守儿童,要书面报告教育部门,通报其父母或监护人,共同做好劝学返学工作。
(五)丰富暑期各类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区镇、街道要针对暑期特点,利用区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关爱之家”),开展家庭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活动,重点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心理辅导,提高农村留守儿童面对挫折能力;为监护人和委托照护人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宣讲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技能,引导他们关注子女心理健康,助力孩子塑造健康心理。各区镇、街道要依托“青少年暑托班”开设兴趣培养、艺术素养、科学实验、职业扮演等课程,丰富成长体验,解决看护难题。要加强暑期安全教育,全面排查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居住环境,及时排除、处置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四、工作要求
各区镇、街道要将此项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福利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用心用情用力扎实做好暑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活动,于在8月10日前将开展情况反馈至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科。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