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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977/2024-00038
部门文件
养老服务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4-04-17
2024-04-17
张政民〔2024〕65号
有效

关于2024年开展全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通知

张政民〔2024〕65号

各镇(区、街道)民政办(社会事业办)、财政部门:

为做好2024年度我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按照《苏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实施方案》(苏政民老20215)、《苏州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补充通知》(苏政民老202216)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造目标

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具配备到位”等五个方面。每户老年人家庭改造总费用中原则上安装改造类占比不得低于10%

二、任务分配

根据2024年苏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要点要求,2024年我市改造任务数为1800户,后期各镇(区、街道)任务数视2021-2024年各镇(区、街道)实际完成情况作动态调整。

三、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资金结算

居住在本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自愿申请改造,改造对象分为政府补助对象自费对象

(一)政府补助对象及标准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等低收入老年人家庭申请适老化改造,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负担,实际改造费用低于最高补贴标准的据实结算。

2.一、二级残疾老年人家庭,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老年人家庭申请适老化改造,每户按改造总费用的80%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

3.三、四级残疾老年人家庭,或经第三方专业评估证明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或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家庭申请适老化改造,每户按改造总费用的40%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

4.县级及以上劳模年满60周岁或其年满60周岁的父母申请适老化改造,每户按改造总费用的40%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劳模或其父母同一年不得同时享受本条补贴标准。

政府补助对象须为本市户籍老年人,所改造的居住房屋老年人须拥有产权或长期居住权、且近期没有纳入动迁规划。三年内已享受家庭适老化改造资助的不得重复享受。改造对象身份发生变化时,一年之内按最高原则给予补贴。民政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与残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或其他政府补贴的改造项目,同一改造内容,不得重复享受补贴。参与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每户改造总费用原则上不得低于300,低于该标准的老年人家庭不纳入政府补贴范围,也不计入当年各镇(区、街道)完成任务数。

(二)自费对象

其他在本市具有改造需求的家庭可申请自费改造。自费家庭改造总费用高于300元的,也可按系统录入时的申请地计入当年所在镇(区、街道)完成的任务数中。

(三)资金来源

全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政府补贴资金由市、镇(区、街道)两级各承担50%。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公益慈善组织、爱心社会力量支持政府补贴的四大类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四、实施流程

(一)服务商确定。2024年度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商由市民政局统一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服务商可参与改造全市各镇(区、街道)的老年人家庭;自费改造家庭可任意选择改造服务商。

(二)市场拓展。中标服务商当年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适老化改造相关宣传,各镇(区、街道)、村(社区)要积极配合中标服务商做好相应政策宣传工作,充分挖掘老年人消费市场,收集改造意向名单。

(三)申请改造有申请改造意向的老年人家庭可直接通过“苏周到”APP进行线上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也可委托中标服务商或村(社区)工作人员协助线上申请。申请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需提交以下材料:(1)老年人身份证、户籍信息;(2)拟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信息(如房产证、住房证明等);(3)享受政府补贴的老年人家庭,需提供相关资质类别证明等材料。申请资料按要求上传至申请平台,由村(社区)进行系统内初审,所有申请所需材料统一以纸质形式交至镇(区、街道)审核、汇总、留档。

)能力评估。申请政府补贴、需要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的对象,由村(社区)在初审时上报至镇(区、街道),由镇(区、街道)汇总至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出具能力评估报告,以此作为申请补助资质审核的依据。

)评估设计。遵循一户一案原则,已确定需要适老化改造并在系统内申请的家庭,经社区)、镇(区、街道)线上初审、审核,确定补贴比例标准。由中标服务商对老年人的身体状态、居家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现场评估,中标服务商按评估情况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老年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后线上提交系统

)实施改造。承接改造项目的中标服务商,应及时与老年人家庭对接,上门与老年人家庭签订改造服务协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相应改造,同步在施工平台上传服务协议、施工场景照片等资料。

)验收审核。由镇(区、街道)民政办指定验收员负责对辖区内享受政府补贴的老年人家庭安装的适老化产品进行质量和数量核查,按照100%比例进行验收,验收单统一从系统平台导出。验收通过的由镇(区、街道)在验收单上盖章,上传至验收平台验收不通过的由验收员退回,责令中标服务商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以结算,市民政局通过适老化改造线上平台进行核查。各镇(区、街道)必须于10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造工作汇总适老化改造名单(附件2),市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联合镇(区、街道)、村(社区)政府补贴家庭按照数量不低于25%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验收,由第三方出具综合验收报告。市民政局在验收完成后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改造项目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综合验收报告及审计报告共同作为政府补贴资金结算的依据。

)补贴结算。享受政府补贴部分,各镇(区、街道)承担金额按结算发文与市民政局进行结算,市民政局按结算发文与相应中标服务商统一结算;其他自费改造的老年人家庭与所其所选的改造服务商自行结算。

符合政府补贴条件的人户分离老年人家庭申请改造由申请老年人户籍所在地负责保障。

五、改造内容

改造内容根据省民政厅《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为基准进行筛选,主要结合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包括卫生间、厨房、客厅、卧室、阳台等日常活动区域的施工改造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本年度提供的改造产品目录清单详见附件3

六、推进措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政策宣传。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张家港市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各镇(区、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文件标准及任务数与中标服务商共同推动政府与适老化改造市场之间的衔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充分配合中标服务商开展相关宣传、拓展服务对象,允许中标服务商在采购限额范围内充分挖掘适老化市场潜能。

(二)应改尽改,注重集中改造各镇(区、街道)要梳理政府兜底老年人家庭名单,参考既往三年改造情况,对未改造的政府兜底老年人家庭做到应改尽改。聚焦老龄化程度高、高龄老人多的村(社区)或住宅小区,组织集中宣传,注重基础设施适老改造,打造集中改造示范点小区

(三)加强协调,强化组织保障。各镇(区、街道)民政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将适老化改造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各镇(区、街道)财政部门要积极统筹资金保障,协调民政部门及时兑现相关补贴政策,确保高质量完成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四)严密组织,确保改造质量。各镇(区、街道)要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展开适老化改造,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造质量改造全过程各环节公正、透明,确保改造补助资金使用合理。对虚报冒领适老化改造补助资金的追究相应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违法违纪的依法规查处。对适老化改造服务商提供产品质量无保障的,老年人及其家庭或民政部门可依法规追究适老化改造服务商的责任。

附件:1.张家港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2.张家港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名单汇总表

3.2024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产品目录清单




张家港市民政局

张家港市财政局

20244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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