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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58X/2021-00180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司法局
2021-12-14
2021-12-14
张司字〔2021〕133号
有效

关于公开招募法律援助专兼职律师的通知

张司字〔2021〕133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法》(20218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570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确保受援人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市公开招募法律援助专兼职律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数量

拟面向全市招募专职法律援助律师10名、兼职法律援助律师A10名、兼职法律援助律师B10名,组建成立法律援助律师团队。

二、招募条件

(一)专职法援律师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大局意识强,政治素质好;

2热心法律援助公益事业,具有耐心、责任心、抗压能力,能积极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从事法律援助服务一年以上;5律师执业一年以上,且独立承办案件30件以上;

6近三年来未受有效投诉和处分。

(二)兼职法援律师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大局意识强,政治素质好;

2热心法律援助公益事业,具有耐心、责任心、抗压能力,能积极服从工作安排;

3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4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有半年以上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经历;

5律师执业一年以上,或承办案件20件以上;

6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有刑事办案经验;

7近三年来未受有效投诉和处分。

三、工作岗位及职责

法律援助专兼职律师应根据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保质保量办好案件,积极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一)专职法援律师

专职法援律师常驻法律援助中心办公,服从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管理,可担任法律顾问,不得办理与顾问单位无关的收费案件。

1服从市法援中心的工作安排,做好接待大厅及各援助工作站值班工作,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文书等法律服务;

2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3参加法律援助宣传等各类法律援助活动;

4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5参与其他法律援助工作。

(二)兼职法援律师

兼职法援律师每周抽出一定时间从事法律援助服务,市法援中心根据工作内容,共设置两种岗位:

1岗位A主要负责在接待大厅值班,并做好以下工作:

(1)接待来访咨询;

(2)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3)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并做好认罪认罚案件的登记等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服务工作。

2岗位B主要负责接受市法援中心案件的指派、见证认罪认罚具结及相关值班等工作。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2021121420211217日)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张家港市法律援助律师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等复印件,于20211217日前,向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电子扫描件。

(二)审查(2021121820211221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市律师协会领导、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评审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工作。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通过卷宗评查等环节,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比例等因素,确定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专兼职律师名单。

(三)公示(2021122220211228日)

拟确定的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专兼职律师名单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正式确定为法律援助专兼职律师人员。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做好招募活动的宣传组织和动员报名工作。本次招募面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律所推荐所内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既是热心公益的体现,也是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律所应鼓励所内青年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不得阻拦律师报名。执业律师人数在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律所应至少推荐一名所内律师报名专职法援律师岗位;执业律师人数在30人以上(包括30人)的,律所应至少推荐所内2名律师报名专职法援律师岗位。

(二)支持和保障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律所应为专职法援律师工作提供便利,被录用为专职法援律师的,五险一金、律协会费等费用,由律师本人承担;未产生的场地、水电、办公等日常费用,律所应予减免;其他费用,依据所内规定分担。专职法援律师常驻法援中心办公,服务周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市法援中心将重新考核专职法援律师服务期间的表现,并作出是否继续合作的决定。律所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情况,将作为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的重要参考。

(三)努力提升素质,具备上岗能力。报名参与法律援助岗位招募的律师,应提前熟悉法律援助工作相关规定。可注册登录法援考试系统微信小程序,熟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参与测试练习。小程序里的题库与法律援助工作密切相关,题库内容也是本次招募活动面试的重要内容之一。

联系人:项天艺,电话18261876027

电子材料报送地址:xiangtianyi0627@126.com

附件:张家港市法律援助律师报名表

                              张家港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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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张司字〔2021〕133号附件:张家港市法律援助律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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