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处)室,市矫正中心、市援助中心、市公证处: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我局节能降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
一、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
组 长:曹 徐 局长
副组长:陶广成 副局长
周炳芳 副局长
徐 健 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
张金龙 副局长
王雪松 副局长
成 员:桂 林 办公室主任
胡 渊 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
季宏武 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
张旭明 综合法规科科长
顾 倩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钱国平 人员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赵晓芳 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李 琴 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科长
糜镓阳 政治处专职副主任
赵 洁 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陈新刚 办公室副主任
张 瑜 办公室副主任
万 鑫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吴珊珊 办公室工作人员
节能降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节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巡查及相关事务工作。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降碳工作部署,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我局的节能降碳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2.督促抓好日常节能工作的落实,组织召开节能领导小组成员例会,总结前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制定工作措施。
3.对机关在节能降碳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对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局节能降碳领导小组的部署、指导下,负责机关节能降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承办各项日常事务。
2.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我局节能降碳规划、年度计划;落实节能目标和责任。
3.督促我局各部门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节能降碳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能耗统计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落实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建立统计台账,按时报送能源消费统计报告。
4.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节能降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技术、知识。
5.受理机关各部门和个人对机关内能源资源浪费行为的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张家港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