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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58X/2021-00178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司法局
2021-12-08
2021-12-08
张司字〔2021〕129号
有效

关于调整张家港市司法局节能降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张司字〔2021〕129号

机关各科(处)室,市矫正中心、市援助中心、市公证处: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我局节能降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

一、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

局长

副组长陶广成副局长

周炳芳副局长

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

张金龙副局长

王雪松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

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

季宏武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

张旭明综合法规科科长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钱国平人员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赵晓芳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科长

糜镓阳政治处专职副主任

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陈新刚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吴珊珊办公室工作人员

节能降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节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巡查及相关事务工作。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降碳工作部署,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我局的节能降碳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2督促抓好日常节能工作的落实,组织召开节能领导小组成员例会,总结前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制定工作措施。

3对机关在节能降碳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对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局节能降碳领导小组的部署、指导下,负责机关节能降碳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承办各项日常事务。

2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我局节能降碳规划、年度计划;落实节能目标和责任。

3督促我局各部门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节能降碳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能耗统计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落实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建立统计台账,按时报送能源消费统计报告。

4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节能降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技术、知识。

5受理机关各部门和个人对机关内能源资源浪费行为的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张家港市司法局

                             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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