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张委办〔2021〕13号)的要求,帮助企业强化合规意识,预防企业违法违规风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医疗保障局聚焦高频多发违法行为,编制了《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第二批)》,现予以公布。
附件: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2.市城市管理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3.市交通运输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4.市农业农村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5.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6.市医疗保障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