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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58X/2022-00028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司法局
2022-04-25
2022-04-25
张司字〔2022〕38号
有效

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张司字〔2022〕38号

各法律服务所:

为全面掌握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1年度工作情况,结合上级机关年度考核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24月下旬开始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合伙人、合伙章程和协议执行情况;

(三)财务收支和资金留存情况;

(四)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情况

(五)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实事、法律扶贫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六)检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遵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情况。

二、考核方式

(一)自查准备(320420日)。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自查,准备考核材料。

(二)现场检查(427512日)。市司法局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按照听汇报、查卷宗、看台账的程序进行。

(三)材料初审(513520日)。市司法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审查意见,形成考核报告。

(四)结果上报(5月份)。市司法局将年度考核材料上报苏州市司法局。

三、现场检查

市司法局成立考核小组,由副局长周炳芳任组长,成员由公证律师管理科赵晓芳、王卫星、鲁延海组成,负责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施年度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27日上午:暨阳法律服务所

427日下午:杨舍法律服务所、鑫洲法律服务所

428日上午:东方法律服务所

510日下午:港区法律服务所、金港法律服务所

511日下午:锦丰法律服务所、乐余法律服务所

512日下午:塘桥法律服务所,凤凰法律服务所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考评表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针对六项考核内容(另行包括本所亮点、存在问题和2022年度打算),法律服务所形成书面总结。每个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总结执业情况,形成个人书面总结;

(二)进一步完善台帐的登记工作,督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抓紧时间对结案卷宗进行整理归档,统一交所存档保管;

(三)现场检查时全体合伙人无特殊情况必须到场;

(四)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评的基础上,由法律服务所实施考核,填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评查表法律服务工作者业绩一览表,并加盖法律服务所公章,于现场检查当天交。

         

附件: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评查表张司字〔2022〕38号附件:1、2、3

2.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评分表

3.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业务开展情况一览表

4.2022年度考核提交资料清单张司字〔2022〕38号附件:4

                              张家港市司法局

                              2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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