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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731/2023-00030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财政局
2023-09-26
2023-09-27
有效

关于2023年度张家港市生态补偿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实施2023年张家港市生态补偿政策的通知》(张财农〔202323号)、《关于实施第四轮生态补偿政策的意见》(张政发〔202078号)、《张家港市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张财规〔20201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资规局、水务局、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各镇区2023年度生态补偿资金申报情况进行了会审,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从927日起15日(927日—1011日)。如有异议者,请及时书面反映,受理部门:张家港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01103室,邮编:215600,受理电话:58180673

附表:2023年度张家港市生态补偿资金审核结果公示表

张家港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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