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加强和改善土地供应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979号)的具体要求,制定本计划。
本年度供地计划编制的范围为10个镇(区),包括保税区(金港镇)、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冶金工业园(锦丰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塘桥镇)、乐余镇、凤凰镇、南丰镇、大新镇、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计划供地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供给引导需求"为基点,合理安排全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促进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为"十四五"良好开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争当排头兵,切实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二)基本原则
1、优化增量,盘活存量。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不断深挖存量潜力;优先供应批而未供、储备土地和已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全力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合理必需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项目、以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建设用地需求,优化用地结构,稳定、均衡生活用地供应,合理增加生态用地供应,适度控制生产性用地供应,保持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3、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促进中心城区、开发区、重点功能区块、各乡镇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4、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方式的优化完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使用标准,促进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
张家港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322.7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为46.6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3.53%。
2、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440.66公顷,占计划总量的33.32%。
3、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为286.6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1.67%(其中商品房用地120公顷,其他用地166.67公顷)。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包括公共设施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公园绿地等)。供应计划为72.04公顷,占计划总量的5.45%。
5、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为476.66公顷,占计划总量的36.03%。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坚持从张家港实际出发,积极应对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发展机遇与挑战,在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发展的进程中,不断提升张家港的战略地位;遵照城乡建设规划和产业结构,坚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控制有序的原则,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规划,避免盲目投资、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加快打造“一核一带、核心引领”的市域产业空间布局结构:“一核”为张家港中心城区以新兴产业和综合服务业为主的都市型产业聚集核心区;“一带”为依托沿江港口聚集先进制造业的沿江临港产业发展带。坚持“整体城市”的理念,推动市域空间集聚,形成杨舍—塘桥中心城区和金港(市域副中心)、锦丰、乐余、南丰、凤凰四个片区组成的“一城双核四片”市域空间结构。
(二)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
坚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一城一策”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要求,有序推进住宅用地供应工作,特别是政策性住房用地,要强化保障和供应,合力推动我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精准灵活运用各项调控政策措施,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化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大产业大平台用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要求,加快促进民生改善、城市发展承载力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坚持做好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制度,利用好建设用地跟踪管理系统,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科学规划用地,着力挖潜内涵,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工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供应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加大建设用地内部挖潜能力,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努力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出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的行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真正发挥土地调节市场的重要作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保障措施
为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更加合理有效的实施,强化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确保各项用地计划指标落到实处,应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的执行力度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二)统筹调整计划指标和项目清单
各镇可对列入年度计划项目清单的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各镇计划实施进度和实际执行情况提出对计划指标和项目清单的调整建议统筹调整,确保完成供应计划。
(三)提高计划实施质量
计划实施中,要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质量和效率,要把握全面,强化服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民生项目用地、主导产业用地等要采取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张家港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张家港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86.7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2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66.7公顷。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市区(大杨舍)计划供应71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45公顷、安置房用地26公顷),区镇计划供应215.67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75公顷、安置房用地140.67公顷)。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方面,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经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会同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等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同审议通过,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批次住宅用地出让方案经集体决策通过后公告上市;规划编制方面,科学编制我市住宅用地近、中、远期供应规划,同时在对规划执行情况科学评估和对市场精准研判的基础上,把握好土地供应节奏,保持土地市场有效供给和充分竞争;继续把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执行情况列入区镇年度绩效考核,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发挥板块主体责任,更好推进全市住宅用地出让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