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张政办〔2022〕20号)、张家港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法政办〔2022〕3号)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2年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计划>的通知》(苏住建法〔2022〕2号)等文件要求,围绕我局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制定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参照上级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管理、执法工作机制、执法工作保障、执法行为规范等要求;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核发、注销等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对不具备行政执法人员条件的,以及不在原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注销行政执法资格并收回执法证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线上自学、组织考试、模拟调查、以案学法、庭审观摩、汇编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学法考核制度,组织开展中层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2.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扎实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实现同事项、同情形,同标准、无差别。根据省厅行政执法督查的反馈建议,细化制定我市住建领域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
3.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苏州市涉企“免罚轻罚”清单3.0版,对于符合“清单”条件的,严格坚持宽严相济、审慎执法,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指导约谈以及宣传推行企业合规指导清单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同时,积极梳理和改进执行“清单”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和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清单”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4.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市司法局清理整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求,对与第三方所签订的购买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或者自身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辅助性服务的协议(合同),从服务内容、签订程序、协议表述等方面进行排查,进一步理清行政执法与服务保障的职责界限,凡属政府机关行政权力事项及依法应由政府机关直接履职的事项,一律不得外包。同时,对清理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确保“清零销号”。
5.做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上级司法监督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季度评查”机制,组织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落实案卷评查结果反馈整改,进一步提高案卷制作质量。
6.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省住建厅、省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等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平台的应用,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
二、落实行政执法重点制度
7.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局系统各执法部门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着力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策法规科加强对住建系统各行政执法部门“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协调指导督促,进一步强化学习宣传培训。
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的原则,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细化执法责任,建立短板弱项整改清单,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
9.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根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我市《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司法行政标准(Q/ZJGSF0001—2022),细化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立案、听证、执行等程序制度。推进执法文书电子送达方式,细化电子送达流程,提高电子送达比例。
10.加大对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各类政务平台及时、规范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
三、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
11.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零事故”目标专项执法行动。落实建筑施工领域“零事故”目标任务,开展建筑企业专项治理行动、建筑工程承发包专项治理行动、“六无”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三违”及“一带一帽”专项执法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等十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围标串标等类型案件查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结果应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12.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服务”能力建设。按照“精准执法年”活动要求,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下管网、征收拆迁、人防安全、园林绿化、既有建筑等七大领域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提升指导服务效能。对重点行业领域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执法+专家”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寓服务于执法。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对违法案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精准执法,实现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核查率、案件移送率、按期结案率三个“100%”。
1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梳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探索跨部门联合检查。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制定抽查计划,及时录入并公开检查结果,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
14.做好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既有房屋安全使用、建设工程招投标、城镇燃气安全、建筑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等领域开展常态执法检查的同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法律法规宣讲解读等普法教育活动,持续提升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遵法守法意识。
15.积极配合推进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上级持续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要求,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移交、谁指导”“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配合我市相关镇(区)、街道深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镇(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沟通协调,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