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张家港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局按照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原则,对张家港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单位进行调整,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现将调整后的张家港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单位可按照《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张家港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意见》规定和《通知》要求,在名单内选择相关单位协助开展房屋结构检测鉴定等工作。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开展业务工作,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提升质量水平。
附件:张家港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单位名单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