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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774/2022-00071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4-01
2022-04-01
张住建发〔2022〕33号
有效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住建发〔2022〕33号

各机关科室、房管中心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2.2022年张家港市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涉及住建领域共23项)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4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两个不放松务必整出成效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及省、苏州市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精细、科学专业、综合系统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和目标追求,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保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安全发展理念内涵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二)重大风险化解能力进一步加强。源头准入和风险管控更加严格,传统高危行业和新兴领域安全风险有效化解,隐患减存量、控增量,持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

(三)全域本质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赋能安全生产,更加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得到广泛应用,产业工人安全素质和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四)安全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具有张家港特色安全生产政策、体系、机制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走在苏州市前列,为达到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的更高水平打下坚基础。

三、重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根据《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办〔202216号)和《张家港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张委办〔202116号)等文件要求,围绕国务院、省、苏州市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导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围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明确全市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中涉及市住建局的重点任务并明确牵头负责单位(见附件)。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共42项。其中,涉及市住建局的有9个专题,23项重点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既定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为我局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   

(二)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闭环管理,确保及时消除。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整改、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实效。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执法和服务水平,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2

2022年张家港市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涉及住建领域共23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深化理论武装。4月底前,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学习报告会,6月底前,各区镇、街道及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筑牢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发展思想基础。开展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专题宣讲,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精准传达到基层一线。(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安委办牵头,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开展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专题宣讲,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精准传达到基层一线。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二)深入学习培训。结合换届情况,开展区镇、街道分管领导应急管理专题培训,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培训,指导各区镇、街道精准开展在职在岗安全监管干部、专职安全员培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培训必修内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安委办、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指导各区镇、街道精准开展在职在岗安全监管干部、专职安全员培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培训必修内容。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三)深度宣传推广。继续在张家港日报办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专栏,紧盯专项整治成果提升清单,11月底前,对制度成果进行逐一宣传报道,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联动各区镇、街道及各部门,多层次、多角度持续深入报道三年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亮点成效,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用好明察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安委办牵头,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四)强化全员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深入企业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组织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员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积极选树各行业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深入企业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组织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深化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加强风险报告数据的研判和运用,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精准执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开展分级分类执法,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精准执法,加大行刑衔接和联合惩戒力度,定期曝光违规企业,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持续深化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加强风险报告数据的研判和运用,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责任单位:燃管中心)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强化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能力。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建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馆,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效果。(责任单位:市安委办牵头,市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按要求强化住建领域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三、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

(七)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和化学品储罐区专项督导检查。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成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问题隐患整改和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改造提升。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实现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严格管控一批。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深化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加快重大危险源企业五位一体信息化数据接入。推进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高标准完成应急管理部工业互联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区镇)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配合应急局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责任单位:房管中心)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公众聚集场所、商住混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学校特别是实验室、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涉疫场所、文物古建筑、科研机构等重要场所,密室逃脱、私人影院、电化学储能电站、大型物流仓储、民宿等新业态,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每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年内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实施检查。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5月底前,提请本级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并组织媒体进行曝光;11月底前,集中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市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聚焦高层建筑、建筑工地等高风险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每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责任单位:物业处、安监站、质监站)

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全面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停放、充电及电池强制报废、回收利用等全流程监管,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器、蓄电池产品抽检,查处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私自改拆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贯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推广安装智能充电装置。12月底前,在全市主次干道、商业综合体、背街小巷、居住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头1.5万个。(责任单位:市“331”机制办牵头,市工信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全面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管。责任单位:物业处)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十)精准治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重点环节。两客一危企业全面推广应用驾驶员行前安全教育测评系统,完善链条式、闭环化驾驶员管理体系,在两客一危企业开展行前安全测评全覆盖基础上,督促企业执行测评不符合要求驾驶人员不予安排营运活动,督促新增两客一危企业开展安全测评。加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每年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组织开展2022年度辖区货物装载源头排查工作,行业监管部门每月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巡查不少于2次。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深化五步工作法应用,进一步完善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系统,提高智慧研判、智能跟踪和堵截精度。完善一车三方源头监管、基础信息共享、隐患抄告督办、部门联动检查、违法违规列管、安全行车提示等制度。12月底前,基本建立联合治理非法营运长效机制。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100%纳入联网联控系统。全市普通干线公路平均超限率控制在省控、苏州市控目标以下,超限超载(百吨王)超限率不高于省控指标。以渣土车、施工车辆为重点,常态化严查严重超速超载、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强化通行证发放审查、黑名单核查比对、多次超限超载企业负责人处罚、黑车查处、抄送曝光等管理措施的执行力度;鼓励引导工程运输企业积极运用安全技术手段,提升重型载货车辆运行过程动态监测水平;试点推行工程运输车路口右转必停通行规则;进一步巩固完善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长效常态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将平安工地建设纳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牵头,市工信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做好以渣土车、施工车辆为重点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建管处、安监站)

、交通运输(水上、铁路)安全专项整治

(十)深入推进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全国、全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行动要求,从标志标识、净空尺度、航道保障、船舶航行、桥梁运行、防撞设施、抗撞性能等方面全面排查和治理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隐患,规范桥区水域船舶通航秩序,提升跨越长江干线江苏段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和其他等级内河航道桥梁的防撞能力,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长效机制。3月底前,完成桥区水域航道、水上交通隐患治理,巩固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10月底前,公路桥梁完成加装主动预警装置等整改工作,完成跨长三角高等级航道桥梁设置防撞设施或加固改造工作;12月底前,根据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结果,制定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安全监管方案。(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住建局、城管局、水务局、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按照上述要求推进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公用处)

、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

十二)深入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省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3月底前确定年度整治清单。全面组织开展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验收;持续推进城市危房消险工作,对于鉴定属于D级的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于鉴定为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组织实施一案一策整治。上半年,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老旧建筑等,科学分类确定整治方案,督促实现清单管理、动态销号。9月底前完成隐患建筑信息管理档案。11月组织专项检查,指导各区镇、街道完善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制度,检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效果。建立社区网格和相关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房屋建筑非法改扩建、装修改造行为第一时间发现报告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危险房屋进行动态监测,积极推进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按照上述要求深入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房管中心)

十三)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根据《张家港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辖区内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等情况。3月底前,摸清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聚焦燃气经营、燃气管道设施、燃气工程、餐饮等公共场所和老旧小区燃气、城镇燃气居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扎实推进风险隐患闭环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推进餐饮场所等其他终端用户正确安装并使用带自动切断功能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鼓励餐饮用户实施瓶改管”“瓶改电,推广全电厨房,推动居民燃气使用安全七个一行动。进一步整合燃气经营企业。推进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违法占压问题整治。6月底前,完成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燃气违规使用问题整改和居民用气安全体检全覆盖。大力推动各区镇、街道加快燃气管网等设施更新改造,完成15年以上城镇燃气老旧灰口铸铁管更新改造,实现城镇燃气高中压管道违法占压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按照上述要求牵头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责任单位:燃管中心)

(十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紧紧围绕零事故工作理念的目标追求,按照《2022年张家港市建筑施工领域零事故目标行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建筑企业专项清理行动、建筑工程承发包专项治理行动、六无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三违一带一帽专项执法行动、特种岗位、特种设备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隐患即事故闭环整改专项行动、规范非亡人事故调查处置专项行动及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等;全面排查整治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及实施过程技术交底、验收等环节安全隐患,持续推广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按照苏州要求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零事故目标行动。责任单位:安监站、安监科、建管科、建管处、房管中心、建设监察大队、工务处)

、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

(十)持续加强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在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审批过程中,进一步督促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通报环境治理设施审批情况。(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配合生态环境局,检查环境治理设施是否符合建设程序要求。责任单位:建管处)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十)深入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聚焦电池本体、电池管理与储能系统、储能场所、安防设施、建设安装与运维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指导储能电站建设安装、运维管理单位对照本地检查评估细则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组织开展专家检查评估,对已建成和在建电化学储能电站逐家检查到位并形成整治工作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储能电站建设安装、运维管理单位按计划整改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研究提出相关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制修订等内容,持续做好建章立制等长效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按照上述要求做好储能电站建设施工过程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安监站)

(十)推动校园食堂瓶改管”“瓶改电工作。目前全市校园食堂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学校共28所,计划到12月底前,除待拆迁或撤销学校外,其余学校全部完成瓶改管”“瓶改电工作。一季度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明确目标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学校利用暑期启动和实施整改工作。三季度组织检查督导,督促未完成学校加快推进整改。四季度进行整改工作集中检查验收,实现应改尽改目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配合教育局推动校园食堂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责任单位:燃管中心)

(十)持续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落实江苏省《民政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宣贯学习。积极引导使用瓶装液化气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改用管道天然气或使用电气灶具,6月底前所有用气机构100%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12月底前推进完成大新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瓶改管工作,南丰镇南山老年公寓、塘桥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大新镇祥和老年公寓瓶改电工作。大力推动工作和住养人员超过100人(含)的民政服务机构设立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积极引导使用瓶装液化气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民政服务机构改用管道天然气或使用电气灶具,加快推进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瓶改管工作。责任单位:燃管中心)

(十)持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督导责任单位及时落实隐患问题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习《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新规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经验,将整治实践固化为长效机制,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配合市卫健委持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单位:质监站)

十)深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在宗教场所全部完成建筑安全鉴定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整改方案和处理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力争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CD类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的整改,对确实无法按时完成整改的,持续抓好清人、清物并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措施,确保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既有建筑无重大安全隐患。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进微型消防站实战化运行,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测预警建设。下半年,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对全市宗教场所安全检查督查,深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民宗局>牵头,市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的整改。责任单位:房管中心)

)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通过改迁建管道方式整治的隐患,跟踪协调推进、确保按期整治,在隐患整治完成前督促管道企业加强现场管控,确保管道安全。组织专委会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检查,跟踪整治进度。根据省相关管道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督促管道企业配置智能视频监控、传感器、智能阴极保护桩、自动响应等管道智能化感知设备,配合省进一步完善全省油气长输管道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燃管中心)

)强化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挥市电力安全生产专委会作用,凝聚属地和部门管控合力,全面排查和消除电力安全隐患,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挥市电力行政执法办公室作用,组织开展精准联合执法,查处破环电力设施的典型违法行为,以案释法,加强警示作用。同规划、住建、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第三方施工、植树、建房、机械吊装设备出入等情况,做好信息互通,按规定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施工审批许可。加大科技投入,增加可视化监控设备,提升电网安全智能水平,全方位构建和应用输电线路防外破体系,及时发现意外破坏行为,快速处置,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公安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同规划、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意外破坏行为,快速处置,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园林绿化科)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狠抓企业落实特种设备本体、作业人员信息和设备运行状况等台账工作;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大安全投入,采用本质安全型设备。开展精准执法,严查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人员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对涉及特种设备的工伤事故回头看检查,分析事故原因,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推动特种设备智慧安全运行系统建设,数据赋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镇、街道)

(涉及住建具体整治工作按要求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安监站)

张住建发〔202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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