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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774/2024-00030
部门文件
质量安全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3-05
2024-03-05
张住建安〔2024〕3号
有效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张住建安〔2024〕3号

各相关科室、相关单位:

现将《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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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抓安全防范,狠抓高质量发展突破年工作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责任落实,创新工作举措,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落实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我市建筑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市委“1+7”工作清单,围绕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围绕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事故发生,推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宣传贯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深化学习教育。将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视察江苏、视察苏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支部会议重要学习内容,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确保各级干部学深理论知识、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践行真抓实干。(责任单位:党建科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抓好安全防范。各科室、单位要始终保持归零意识、忧患意识、前瞻意识,研究梳理并明确住建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对照年度重点任务抓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聚焦全过程安全管理,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双盲拉练等工作,不断夯实城市安全运行基础。(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提升治理能力。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明确的主要目标任务,围绕制约行业领域安全发展薄弱环节,切实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举措,破解难题,不断提升住建领域安全治理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服务经济发展。配合推动重点产业项目快速投产,针对重点项目优化预验收、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流程,实现预验即试产、竣工即领证,靠前帮扶监督保交楼项目,提前化解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质监站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5.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每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六个不发生“1+7”工作清单制度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解决突出问题。健全落实重点行业安全防范举一反三工作机制,围绕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要求,切实摸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隐患上报制度,部门联动,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大安全格局。(责任单位:安监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要求,全面推动企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把责任措施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点位,具体人。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定并推广各岗位职工安全手册,落实高处作业、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委外作业等安全管理手册,规范员工日常操作,严防违规违章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考核要求,优化年度考核细则,强化考核正向激励。围绕领导批示要求、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工作部署及风险隐患工作清单,加强监督检查,查责任体系、查管控机制、查制度落实、查措施成效,强化问题整改跟踪。依法依规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对苗头性问题,持续紧盯,严格实施警示、提示、约谈等措施,确保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安监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强化风险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8.加强行业监管排查。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既有建筑等重点领域网格化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提升发现问题、排查隐患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开展第三方安全检查专业化服务,加强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加大专业培训力度,提升安全技术服务质量。充分利用智慧住建、苏州市瓶装燃气监管平台、张家港市既有建筑智慧巡查系统等数字化平台,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部门数据对接和协同共享,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安监站、燃管中心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加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以信用评价和行政执法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覆盖企业、项目、人员设备的全要素、全市域的数字化监管系统,发挥苏安码人员管理作用。开展精准执法和帮扶,实施分类分级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严管严查风险大、管理差企业,对企业非主观故意的轻微违法行为,加大指导服务力度,精准高效控风险、除隐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推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整改闭环销号工作,抓好重大隐患清单化治理。(责任单位:安监站、质监站、燃管中心、监察大队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注重基层能力建设。政府指导,业主主导,员工参与为思路,推动安全培训教育全覆盖。全面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和警示教育。聚焦班组一线,深化班前班后5分钟,加大实操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本领。实施燃气安全整治、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等重点任务,加大应急科技产品应用,全面推动智能建造替代危、繁、脏、重人工作业。加强一线执法人员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责任单位:安监科、总工室、安监站、燃管中心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深化社会化治理。持续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常态化建设,深挖短板弱项,持续改进提升。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强化社会治理,依托行业协会,常态化开展指导服务活动。全面深化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以规模化、标准化经营,源头上推动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水平提档升级。扩面推广安责险,助力企业安全监管。完善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全社会齐抓共治。(责任单位:安监科、建管科、燃管科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启动治本攻坚,推动整治提质增效

12.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整治。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推动高层建筑、经营性自建房、建筑工地等各类单位场所专项排查整治。扎实开展高层建筑、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气安全隐患、火源管控、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专项排查行动,紧盯建筑施工动火作业管理,探索实施电气焊数字化监管,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机制。(责任单位:物业处、安监站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落实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围绕燃气企业、燃气管道、灶管阀等燃气具以及居民使用安全等8个方面,落实“6+2”治理体系。开展城镇燃气居民用户管阀两件套更换工作,提升居民燃气使用安全水平。聚焦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灶管阀更换,加装有效使用泄露报警切断装置。持续开展9类重点场所瓶装液化气用户减量专项整治,推动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压减使用液化气钢瓶、打击黑气等情况。开展天然气管网延伸扩面,推进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老旧小区天然气入户改造等民生工程。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实施瓶装燃气电调(网上)购气,实现钢瓶从充装到客户端的闭环管理。(责任单位:燃气监管科、燃管中心)

14.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全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常态化企业自查自改、清单管理、动态更新、照单销号的闭环整改机制。聚焦建筑施工项目危大工程、超危大工程施工安全,有效落实动火作业、高处坠落防范、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集宿区消防等现场管控措施。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落实一带一帽,动态核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信息化监管,深入开展智慧工地建设,逐步实现智慧监管平台全覆盖,加大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各区镇(街道)不断提升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监管水平,优化网格化安全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安监科、安监站)

15.推动既有建筑安全管理。持续推动既有建筑整治,要求各区镇、街道根据张家港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尽快完成工程措施解危。通过既有建筑智慧巡查系统,加强网格化动态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落实好凡建必挂牌制度,优化办理流程,督促各区镇、街道设立改扩建和装修工程综合受理窗口,做好改扩建和装修工程扎口管理和分类处置。推进老旧小区电梯安装,落实安全评估及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房产管理科)

16.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管线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巡查养护和隐患排查制度。完善各类管线GIS信息平台,落实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更新和集成机制,逐步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强部门联动,完善行业联合惩戒机制,防止第三方破坏,启动第六轮城市地下管网窨井盖提升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做好数据资源摸底,完成建设工作方案,编制“1+5”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开展以燃气、供排水场景为重点的8个专项场景建设,初步形成“1个全息大脑+8个风险慧眼总体构架。(责任单位:城建科、公用处)

17.做好园林绿化安全管理。加强辖区内园林绿化工程、公共绿地养护、公园设施设备等日常安全检查,加强普法宣传,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园林绿化行业自身特点,做好防台防汛、高温抗旱、除雪防冻、冬春防火以及五一、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公园绿地的专项检查。强化公园安全建设,不断完善公园各类设施维护维修、场地改造提升等,定期组织消防、反恐和防溺水等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园林科、园林处、公园处)

18.加强建筑物拆除安全生产。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拆除施工备案管理,强化区镇、街道房屋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拆除施工企业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全面落实日常巡查、隐患排查、责令整改、长效管理等一系列闭环管理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监管考评和联合惩戒机制,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凝聚拆除施工企业安全发展共识,不断提升房屋拆除工程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征收中心)

19.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强化施工、验收环节把关,推动分阶段分户验收、质量信息公示100%实施,试点推行业主预看房制度,推广渗漏防治可复制经验做法,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主要建材质量管控,严防违规海砂流入建筑市场,持续开展建筑材料信息归集,加大使用不合格建材行为查处力度。强化质量检测行业监管,优化监督检查、比对试验、动态核查、专家管理及行业数据监测等工作。(责任单位:质监站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打好建筑工地污染攻坚战。落实施工扬尘监管责任,强化执法、约谈、通报力度,加强《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白皮书》宣贯。强化重点项目和时段扬尘管控,加强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扬尘管控监管,持续开展重点阶段项目结对帮扶工作,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举措。全方位提升工地环境保护水平,探索务实管用举措,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建设单位要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要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扬尘管控、噪声污染等信用惩戒。(责任单位:安监站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张住建安﹝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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