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大队: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处罚程序规定》)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5号公布,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处罚程序规定》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部门规章,规定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程序,明确了普通程序立案条件,增加了案件办理延期、中止调查等规定,细化了证据调取、文书送达等要求。贯彻实施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要充分提高认识,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培训学习,在行政执法中积极贯彻实施《处罚程序规定》,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和治理水平。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