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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25/2023-00009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
2023-01-09
2023-01-09
张城党〔2023〕2号
有效

关于印发《中共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廉洁城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城党〔2023〕2号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中共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廉洁城管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2319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廉洁城管”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张家港市城管系统廉洁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崇康拒腐、尚俭戒奢、勤政为民、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江苏省、苏州市和我市纪委监委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部署,紧扣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促进廉洁思想、廉洁制度、廉洁纪律、廉洁文化融入城市管理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城管系统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工作目标

全市城管系统聚焦“廉洁城管”,聚力廉洁理念化风育人、作风建设从紧从严、服务群众善作善为,涵养城管系统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党风政风行风,聚心城市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显著提升,为全面打造“洁美港城满意城管”提供纪律保障、增添精神力量,为我市打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区贡献廉洁城管力量。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治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把准政治方向。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发言、集体研讨,持续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牵头部门:党建科,办公室)

2.压实政治责任。贯彻中央、省委、苏州市及我市市委关于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逐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清单,按规定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各科室部门、下属单位定期报告领域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牵头部门:党建科)

3.严肃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建立定期抽查党支部活动记录制度。经常性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和评价,将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党建考核。(牵头部门:党建科,各基层党组织)

4.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围绕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基层治理等国家重大战略,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及省委、苏州市委和我市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重点任务,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理念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城管系统落地见效,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牵头部门:党建科,办公室,各下属单位)

(二)厚植廉洁文化,涵养崇廉拒腐的文化生态

5.加强思想武装。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经常性教育,结合行业领域和岗位特点,不断创新教育载体、丰富内涵形式,健全新任中层以上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开展任前党纪和法律知识测试。强化警示教育,利用反面典型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始终牢记自身廉洁过硬是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的最大底气。(牵头部门:党建科,政策法规科)

6.营造廉洁氛围。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挖掘弘扬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建设崇廉尚美、以廉为荣的行业氛围。塑造核心品牌,以“廉洁城管”为核心品牌,深入挖掘阐释品牌内涵,强化顶层设计,着力构建品牌引领、多维支撑、全域覆盖的城管特色廉洁文化体系。打造廉洁文化阵地,充分利用全市城管系统13城市管理服务站,广泛拓展城管廉政教育阵地。创新廉洁文化产品,聚焦城市管理行业特点,围绕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清廉家风等主题,在全市城管系统征集廉洁家书、“我心中的廉洁城管”微建言,编印廉政建设口袋书,组织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征集展览,创作短视频、微动漫等廉洁新文化产品,分众化、精准化、互动化宣传推广。持续开展沉浸式主题实践活动,在重大节庆日和纪念日广泛开展主题党日、入党宣誓、升国旗、缅怀祭扫先烈等仪式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系统红色文体活动,嵌入党纪党规、党史学习教育等应知应会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和集体凝聚力。培育勤廉先锋榜样典型,充分挖掘城管工作者先进典型,运用新闻媒体、户外公益广告等传播方式,常态化立体化进行正面宣传,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形成学先进、做先进、争先进的热潮,在全社会塑造清正廉洁、爱岗敬业、忠诚担当、攻坚克难、为民服务的新时代城管群体形象。(牵头部门:办公室,党建科,人事财务科,各下属单位)

(三)规范权力运行,完善严明高效的治理体系

7.加强城市管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坚持依法决策,实施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成立决策咨询专家库,完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事后评估等决策程序。优化执法机制,强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行721”管理工作法,开展柔性执法和公安随队执法,在法治轨道上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法与高质量发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行政管理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执法大队

8.加强市容环卫工程监管。构筑“以项目为中心、以组织为纽带、以活动为载体”的廉洁风险共建共防机制,把廉洁风险防控延伸到市容环卫建设领域的每一个“神经末梢”。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推进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等工作。强化监管,依法查处市容环卫建设工程规避招标、围标、串标、挂靠或租借资质投标及中标后的违规转包和分包等违法行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单位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理监管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督查活动。(牵头部门:市容管理处,市政管理科,执法大队,党建科)

9.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深入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广“一案一档一视频”。不断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履职标准,巩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实现同事项、同情形、同标准,做到无差别执法。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执法文书标准化,实现标准化执法文书100%覆盖。推进综合执法“一体化”融合,整合优化各类专项行动。进一步厘清行政执法与服务保障职责界限,坚决杜绝行政执法权外包现象。深化5G智慧城管,依托市、镇高清探头,实现全天候网上巡查,做到治理盲点全覆盖,扩充执法力量。(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执法大队)

10.加强城管专项资金监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规范城管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方式,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落实上级部门、市委市政府关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要求,巩固和完善各级财政预算对城市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和高质量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资金管理体系和重大项目及大额资金预算集体讨论决定、预算执行情况定期通报、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情况挂钩制度,严格把握预算的追加和调整,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强化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积板引入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参与绩效评估。实施“互联网+监督”制度,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实时监督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信息资源整合、流程规范和全过程留痕,构建“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实现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过程化、科学化、制度化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强化内审制度建设,确保专项资金合法、合规、安全有效使用。(牵头部门:人事财务科)

11.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城市管理政务公开具体流程,分类明确各领域公开的内容、时效等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城市重大工程建设概况、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例行发布、应急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机制,定期开展舆情分析研判,妥善回应处置社会关切。(牵头部门:党建科,人事财务科,办公室)

(四)从严监督管理,培育务实奋进的行业风尚

12.织密扎紧制度篱笆。严格落实工作要点清单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定期讨论会商制等规范化机制和监督执纪标准化流程,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基础。认真落实述职述廉、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内容来抓,确保制度刚性运行。将廉政风险防控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动态梳理岗位和履职风险点,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不断完善权责对等、监督到位的工作机制,实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牵头部门:党建科,办公室,各下属单位)

13.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建立重大项目推进机制,营造领导示范带头、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努力树立“马上就办”“事不过夜”“真抓实干”的作风形象。厚植为民情怀,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结对帮扶、基层联系点等各项制度,推动党员干部围绕省级城市管理示范市创建、城市管理“十四五”发展目标等多奉献、多作为,甘当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大管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各种形式的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每年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取礼品礼金等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严肃查处影响党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张家港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工作失职、渎职,甚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持续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坚持“过紧日子”思想,把有限资金用在城市发展和服务民生的刀刃上。定期开展行业作风建设明查暗访,解决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牵头部门:党建科,办公室,各下属单位)

14.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聚焦城市工程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增量。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结合起来,注重制定务实管用的“小特精”制度。探索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举措,从严查处酒驾、赌博以及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问题,维护城管干部守法立德的模范形象。(牵头部门:党建科)

(五)树立鲜明导向,锻造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

15.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提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着重在急难险重工作、重大项目一线中去历练干部、甄别干部、选拔干部,把落实好各项重大任务作为培养锻炼、考察使用干部的试金石和磨刀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杜绝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大力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规范干部选配流程,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牵头部门:人事财务科)

16.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及市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通过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充分激发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奋斗激情。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行为,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重大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的,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牵头部门:人事财务科,党建科)

17.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方面,全面开展对基层单位党组织的内部政治巡查,实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个人廉政档案动态更新,为单位和个人“精准画像”,摸清“廉情”底数,规范建立全覆盖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廉情的“记录表”和使用干部的“体检单”。另一方面,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支部的政治功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深入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定级、“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加强临时党支部建设,做到工作到哪里、支部就建到哪里,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实现全覆盖。按规定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人员,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强化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推动基层党支部的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强化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应的党员,有针对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牵头部门:党建科,人事财务科,各基层党组织)

(六)持续落地落细,形成坚强有力的日常监督

18.健全监督体系。配齐配强各总支、支部的纪检委员,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张家港市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层层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队伍,持续推动党委巡察提质增效。持续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长效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牵头部门:党建科,各基层党组织)

19.突出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监督。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严格执行“末位表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等制度。上级“一把手”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督促下级“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并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牵头部门:党建科,人事财务科)

20.强化纪检监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立重要事项会商、重要情况通报、重要工作协调机制,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到监督执纪从严、通报曝光从严、责任追究从严。加强对纪检工作的督促考核,落实派驻组负责人和分管纪检工作的单位负责人述职、约谈等制度。(牵头部门:党建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把“廉洁城管”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自身实际,落实“廉洁城管”建设方案及措施,并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落实好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廉洁城管”建设工作,择期开展工作评估。

(二)严格责任落实。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党委每半年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专题工作会议和“廉洁城管”建设工作例会。建立通报和交流机制,各基层党组织每年底前向局党委报告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各单位每半年度上报“廉洁城管”建设推进情况、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每年年底前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建立调研交流机制,局里将定期组织交流活动,定期赴各单位开展调研。建立督促考核机制,“廉洁城管”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立足城管部门的职责定位,继续打好从严治党不敢腐的“持久战”、不能腐的“预防战”、不想腐的“思想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要加大“廉洁城管”建设的宣传力度,积极通过报刊、杂志、新媒体等,及时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向社会充分展示“廉洁城管”建设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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