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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74X/2024-00005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28
2023-04-28
张交安〔2023〕4 号
有效

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行业 稳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张交安〔2023〕4 号

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行业稳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行业稳定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零事故、零伤亡”安全管理理念,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基础建设强化推进年行动,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工作目标

交通运输行业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继续实现“双下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港口码头、水上交通等领域力争实现“零死亡”,切实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党委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2.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加强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

(二)压实安全工作责任

3.强化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加强监管执法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压实安全监管责任。

4.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督促交通运输重点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检查、应急演练要求。督促指导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港口经营单位等企业结合“41+7”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建立风险清单并落实管控措施。

(三)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5.强化监管合力。深入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完善安全治理体系。健全车船异地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通报机制,督促所辖企业加强车船异地经营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地方铁路安全监管。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整改问题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6.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依托张家港市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通过张家港市源头治超监测预警系统,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称重和视频监控系统数据加强抽查,切实强化货物装载源头治理。深化两客一危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系统应用,防止“带病”上路。

(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7.提高人员安全素质。持续推进道路运输企业、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督促交通运输企业按规定开展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指导督促公交运营单位建立健全驾驶员身心健康评估机制。

8.提高装备安全水平。严格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加强对车辆技术管理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强化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监管,督促企业确保泄漏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等安全运行。

9.保障基础设施运行安全。计划实施23公里县道交安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针对桥梁支座、二类护栏、三类部构件、系杆拱防腐等开展桥梁精细化养护工程提升,配合做好4座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系统新建工作。开展干线航道和通航建筑物隐患治理,做好航道、船闸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与巡查。开展公铁并行段安全风险管控专项行动,建立联合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10.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11.做好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和台风、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气象、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联系会商,完善应对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跨部门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优化并严格落实预警预防、值班值守、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相关制度。

12.深化事故教训汲取。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漏洞和短板,对事故、险情一事一分析,认真评估事故暴露的具体问题,强化防范措施落实。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深化道路运输事故联合调查会商工作机制。

(六)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效

13.道路运输领域:继续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分类分级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深化两客一危主动安防系统应用,通报并督促整改应装未装装而不用用而不管等行为持续开展两客一危挂靠车辆清理,保持挂靠车辆动态清零。推动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装货作业五必查,督促做好整改工作。推进与文旅部门的协同治理,落实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措施。推进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清单化管理,实现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称重监控数据100%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建立百吨王车辆溯源机制,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治理措施,加大百吨王和超限超载100%以上车辆现场查处力度。加强大件运输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不按许可要求行驶、虚报数据等违法超限行为。

14.水上交通领域:严格执行江苏内河水域600总吨以下载运化学品船夜间22时至次日5时禁航与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船禁航有关规定。加强内河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危化品运输船舶装载、运输危化品行为。督促长江渡运企业严格落实长江客汽渡一渡一策安全生产规定,提高渡船安全技术条件和船员安全生产技能。督促水路运输企业加强内河运输船舶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内河船舶从事海上运输。加强内河通航水域秩序管理,重点打击船证不符三无船舶营运和船舶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规范船舶标志标识,维护桥区水域通航秩序。

15.港口领域:整治危险货物港口违规存储装卸、违规动火作业等行为,持续整治码头竣工验收、经营许可等手续不全、危险货物谎报瞒报和应急能力薄弱问题。督促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深化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运用,紧扣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执法模式,完善非现场执法、普通货物港口企业监管等功能。组织开展港口重大危险源企业巡查,推进港口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行。开展港口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加强港口危化品储罐和压力管线的检查,开展常压储罐抽检并督促港口企业定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常压储罐检测。

16.公共交通领域:加强事故原因分析,指导公交运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公交车辆、场站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驾驶员健康状况监测,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17.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围绕实现工程项目“零死亡”目标,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按照事故隐患零容忍要求,强化整改措施,提高整改时效。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行为,综合运用监管记分、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措施,强化综合治理。强化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设定情况的抽查深化事故责任单位的信用管理,按事故等级对责任单位实施动态降级。强化一带一帽使用,督促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进一步压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一线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严格落实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查施工现场三违行为,强化动火等特殊作业、委外作业安全监管。

(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8.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配合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做好 “-县(区)-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三级组织体系建设,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分类分级规范处置规程。参照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行业实际,健全公路、路、道路运输、航道船闸等领域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演练结束后进行评估总结。

19.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设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保证满足应急响应的需求。依托大型客货运输企业分级分类建立应急运力储备库,制定紧急运力储备台账。

(八)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20.提升履职能力。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发挥第三方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的专业优势,加强前瞻性问题研究、开展专业性安全服务。强化系统内各单位安全职能科室(中队)牵头抓总职能,聚焦重点工作,压实责任、分解任务、督促落实、考核成效。

21.优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重要事项,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成效。

22.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认真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宣讲。推动落实《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九)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23.加强消防安全防范。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督促客运站、客货运输企业、港口(码头)经营人、船舶运输经营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等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抓细抓实火灾防控工作。

24.切实做好行业稳定工作。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畅通单位内部信息收集网络,提升专项研判能力。聚焦事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重点,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预警监测和风险研判,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针对码头、汽车客运站等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加强涉恐隐患排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局机关相关科室、各事业单位要依据职责和本要点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科室)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研究制定工作举措,强化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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