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动物防疫部门,市畜牧兽医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的通知》(苏农办牧〔2022〕1号)文件要求,我局规范开展全市官方兽医管理工作。依据《关于确认2023年上半年全省新增及注销官方兽医名单的通知》(苏农便〔2023〕239号)文件,经研究,我局决定任命张娈娈同志为官方兽医,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工作单位 |
官方兽医编号 |
1 |
张娈娈 |
女 |
硕士研究生 |
张家港市畜牧兽医站 |
320582107 |
以上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张家港市规范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