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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583551B/2024-00013
部门文件
农业生产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04-15
2024-04-15
张农发〔2024〕30 号
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张家港市粮油增产增效专项奖补申报指南》的通知

张农发〔2024〕30 号

各镇(区、街道)农业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2024年度全市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实施计划》(张政办抄〔20242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张家港市粮油增产增效专项申报工作,我局制定了《2024年张家港市粮油增产增效专项奖补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24年张家港市粮油增产增效专项奖补申报指南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415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张家港市粮油增产增效专项奖补申报指南

为推动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产业持续增效,根据《2024年度全市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实施计划》(张政办抄〔20242号),2024年我市在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支持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推广)中设立粮油增产增效子专项。为做好专项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现就水稻育秧基质、水稻侧深施肥(机插缓混一次施肥)专用缓混肥及稻麦新品种示范专项奖补申报工作,制定本申报指南,具体如下:

一、水稻育秧基质奖补

(一)扶持对象

扶持采用水稻育秧基质开展机插水稻育秧的水稻种植主体(含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以提高水稻秧苗素质,为水稻高产稳产打好基础。

(二)申报资料

1.涉农资金申请表;

2.水稻育秧基质申报明细表;

3.与申报数量相匹配的发票、付款凭证等;

4.其它需要的材料。

(三)操作流程

1.项目备案。申报主体向所在镇(区、街道)农业部门提出申请,镇(区、街道)农业部门对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基础工作开展初步核实,符合条件的以镇(区、街道)为单位填报申报备案表(附表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2.镇区审核。镇(区、街道)农业部门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育秧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核,核实无误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3.市级复核。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育秧现场进行抽查,对申报资料等进行复核,确定奖补对象、奖补数量及金额。

4.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复核结果拨付奖补资金。

(四)奖补标准

1.资质要求。在本市范围内直接从事水稻生产、采用基质育秧的经营主体。秧大田比例不得小于1:85(即:1亩秧田至少供秧85亩大田)。

2.奖补标准。对经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主体,基质按不高于100/m3(不超过开票价的35%)标准给予补助,每亩机插水稻育秧池补贴数量不超过16.5m3

(五)其它

备案截止日期:2024530日;申报截止日期:2024830日。

联系人: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毛慧 58122276

二、水稻侧深施肥专用缓混肥奖补

(一)扶持对象

扶持采用水稻侧深施肥(水稻机插缓混一次施肥),且具有一定种植规模、管理水平高、辐射带动效应强的水稻种植主体(含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二)申报资料

1.涉农资金申请表;

2.机插水稻专用缓混肥明细表;

3.与申报数量相匹配的发票、付款凭证等;

4.其它需要的材料。

(三)操作流程

1.指标分配。各镇(区、街道)农业部门开展意向实施主体摸底调查并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往年实施情况及本年度资金预算进行指标分配。

2.项目备案。申报主体向所在镇(区、街道)农业部门提出申请,镇(区、街道)农业部门对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基础工作开展初步核实,符合条件的以镇(区、街道)为单位填报申报备案表(附表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3.镇区审核。镇(区、街道)农业部门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侧深施肥实施大田进行核查,留存现场大田水印照片。对申报主体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4.市级复核。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抽查,对申报资料复核后,确定奖补对象、奖补数量及金额。

5.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复核结果拨付奖补资金。

(四)奖补标准

1.资质要求。在本市范围内直接从事水稻生产的经营主体,单个申报主体实施面积不低于30亩,采用侧深施肥机械及技术相匹配的水稻侧深施肥专用缓混肥(总养分含量≥48%、氮含量≥25%、缓释氮≥18%)进行水稻栽插施肥作业,可因地制宜采用一次施肥或一基一追施肥方式。

2.奖补标准。对经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主体,水稻专用缓释肥按照不超过800/吨标准给予补助,每亩大田补助数量不超过50公斤。

(五)其它

备案截止日期:2024530日;申报截止日期:2024830日。

联系人: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毛慧 58122276

三、稻麦新品种示范专项奖补

(一)扶持对象

支持市域内基础条件好、栽培措施落实到位率高、生产过程操作规范、示范辐射效果明显的稻麦种植大户、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及农业企业等主体,每个区镇(街道)小麦新品种示范主体和水稻新品种示范主体原则上均不超过2个。具体要求:(1)示范田块交通便利,位置相对连片,具备实产测产及现场培训观摩条件;(2)示范主体现生产经营面积150亩以上,按要求示范新品种,单个新品种面积50亩以上;(3示范主体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生产经营信誉好,无不良历史记录;(4)示范主体能按时配合区镇(街道)技术人员完成示范数据调查与总结;(5)示范主体能承担新品种示范带来的减产等不确定损失。

(二)示范品种

2023-2024年小麦示范新品种为镇麦18、扬麦33和扬麦342024年水稻示范品种为常农粳14号和宁香粳9。各示范主体种植品种的种子由张家港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统一购买后免费提供。

(三)申报资料

1.申报表;

2.涉农资金申请表;

3.镇级现场核查表;

4.示范主体基本资料: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复印件;

5.稻麦新品种示范相关资料:包括示范现场、培训观摩、测产活动照片、示范总结等资料(实产资料后补)。

(四)操作流程

1.申报与评审。各区镇(街道)农业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稻麦生产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填写申报表,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市种子管理站组织全市种植业条线相关专家开展评审,择优确定示范主体。

2.镇级核查。申报主体按时开展稻麦新品种示范活动,添置完善新品种示范标识牌,区镇(街道)农业部门组织对示范活动开展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表,报市种子管理站。申报主体完成稻麦新品种示范任务后,递交补助申报资料,经镇级农财部门批准后上报。

3.市级复核。市种子管理站对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并组织全市种植业条线相关专家开展示范田现场考评。现场考评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和10月中旬,主要考评内容有示范面积、管理措施、田容田貌、总结资料、产量水平等5个方面,经现场考评打分,确定补助对象与等级。

4.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复核结果拨付奖补资金。

(五)奖补标准

按照先实施、后补助的原则,根据现场考评结果,对符合要求的每个新品种示范主体,评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0.8万元和0.5万元奖补。

(六)其它

项目申报表截止日期,水稻、小麦新品种示范统一为2024410日,项目申报材料按水稻和小麦分别报送,小麦新品种示范申报截止日期2024510日,水稻新品种示范申报截止日期20241010日。

联系人:市种子管理站  韩瑞 58973037

附件:表1《涉农资金申请表》

2《申报备案表》

3《示范户申报表》

4《水稻育秧基质申报明细表》

5《机插水稻专用缓混肥申报明细表》

62024年张家港市稻麦新品种示范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现场核查表》


附表1

涉农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

专项类别

例如:农业生产发展专项

项目名称

例如:粮油增产增效——XXX

开户行

帐号

项目地点

财政补助标准

补助数量

申请补助资金

项目申请说明

主要说明单位申请奖补内容及奖补金额和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情况。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申请时间:

镇级农业部门(或市属单位)意见

说明已审核单位上报申请奖补事项符合奖补条件,同意上报。

主管部门或市属单位(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时间:

镇级财政部门意见

同意上报。

财政部门(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时间:

市级农业部门意见

确认单位奖补事项及审核(评价)结果,明确单位奖补内容及奖补金额,建议拨付单位财政补助资金数额。

农业部门(盖章):        分管负责人:      审核人:
                                            时间:

填表说明:

    1、填报单位为市属单位,镇级农业部门及财政部门不需签署意见;

  2、同类奖补内容若补贴主体较多,镇级部门及市级部门意见可汇总签署意见并签字。

附表2

        镇(区、街道)           申报备案表

序号

申报主体

计划实施地点

承包面积

(亩)

计划实施面积(亩)

订购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小计

注:1、基质订购数量单位为m³,实施面积为秧池面积;缓释肥订购数量单位为吨;

2、此表由镇级农业部门盖章。

附表3

2023-2024年张家港市稻麦新品种示范户申报表

示范户

姓名、名称

示范位置(镇村)

示范面积(亩)

主要产业

稻麦

联系电话

示范户申报意向

本人(单位)自愿参加       新品种示范项目,按要求认真开展示范工作。

签字(盖章)         

                      

镇级农业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附表4

          镇(区、街道)水稻育秧基质申报明细表

序号

申报主体

种植面积(亩)

秧池面积(亩)

秧田地点

GPS

基质厂家

最大购买数量(m³)

申报补助数量(m³)

单价   (元/m³)

金额(元)

申报

补贴(元)

备注

北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小计

填报人:

填报单位盖章:


附表5

                 镇区机插水稻专用缓混肥申报明细表

          

序号

村名

申报主体

承包面积(亩)

实种面积(亩)

肥料厂家

肥料最大购买量(吨)

肥料可用面积 (亩)

申报补助 数量    (吨)

肥料单价(元/吨)

肥料 金额(元)

奖补 标准(元)

奖补 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小计

填报人:

填报单位盖章:


附表6

2023-2024年张家港市稻麦新品种示范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现场核查表

申报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镇村)

示范新品种与面积

(亩)

示范品种名称

面积(亩)

项目核查情况

一、有无证照和土地承包

协议

□有         □无

二、稻麦品种示范面积是否达50亩

□是         □否

三、有无示范田块平面图

□有         □无

四、是否开展主要生育阶段现场核查

□是         □否

五、是否承接培训观摩

□是         □否

六、是否完成示范总结

□是         □否

现场核查人签名

                                    

镇级农业部门

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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