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张政办〔2021〕56号)文件要求,对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进行社保补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对象
毕业五年内的本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规定以单位或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且缴纳满一年的新型职业农民。
已获得2022年度社保补贴的新型职业农民(附件3)经复核符合条件继续享受2023年度社保补贴,已经连续享受社保补贴满5年(60个月)的不再继续享受。
二、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流程
1、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由其个人(灵活就业参保方式)或所在单位(单位参保方式)至所在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申请2023年度社保补贴。其中首次申请需提交: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1)、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征缴结算表、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和从事职业农民岗位工作等信息;复合申请需提交:2023年张家港市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复核表(附件4)、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征缴结算表。
2、机构核实: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社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社保补贴申请表或复核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将申请材料和2023年社保补贴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上报农试站。
3、社会公示:初步确定的拟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名单,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向居民公示,并通过张家港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4、补贴发放:拟享受社保补贴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将下拨到相关镇(区、街道),由镇(区、街道)财政部门按照名单及时足额发放。
三、有关要求
请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按照张政办〔2021〕56号和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受理、核实、公示等工作。相关材料于6月15日前报市农试站。
联系方式:市农试站,唐瑜,58900301。
附件:1、张家港市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申请表
2、2023年度社保补贴人员信息汇总表
3、2022年度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人员信息汇总表
4、2023年度张家港市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复核表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张家港市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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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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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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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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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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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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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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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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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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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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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产业 或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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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方式 |
单位 就业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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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首次 缴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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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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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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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 就业 □ |
经营主体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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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首次 缴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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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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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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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最低缴费基数 |
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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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缴费比例 |
时间段 |
养老 |
失业 |
工伤 |
医疗 |
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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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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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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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街道)农业机构意见 |
镇(区、街道)社保机构意见 |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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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3年度社保补贴人员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毕业时间 |
社保首次缴费时间 |
参保方式 |
从事农业 岗位时间 |
新型职业农民 证书编号 |
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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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以单位就业方式参保的定额补贴标准,以本市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费数额确定(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定额补贴标准,以本市灵活就业参保最低缴费数额的50%确定(含养老和医疗保险)。
附件3
2022年度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人员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镇(区、街道) |
学历 |
参保方式 |
1 |
季佳南 |
杨舍 |
本科 |
单位 |
2 |
瞿玉艳 |
杨舍 |
本科 |
单位 |
3 |
陈皎玥 |
杨舍 |
大专 |
单位 |
4 |
高源 |
大新 |
本科 |
单位 |
5 |
张晟睿 |
锦丰 |
本科 |
单位 |
6 |
陆海洋 |
锦丰 |
研究生 |
单位 |
7 |
钱沁岚 |
锦丰 |
本科 |
单位 |
8 |
陈银岳 |
南丰 |
研究生 |
单位 |
附件4
2023年度张家港市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复核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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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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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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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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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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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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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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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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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从事 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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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收入是否来自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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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最低缴费基数 |
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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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缴费比例 |
时间段 |
养老 |
失业 |
工伤 |
医疗 |
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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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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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所在单位盖章)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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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街道)农业机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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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街道)社保机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