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余镇: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3〕44号),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支出列为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
本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30万元/村的标准对乐余镇登全村进行奖补,请乐余镇规范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