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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583551B/2024-00015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06-14
2024-06-14
张农财〔2024〕13号
有效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张农财〔2024〕13号

乐余镇: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344号),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支出列为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

本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30万元/村的标准对乐余镇登全村进行奖补,请乐余镇规范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614

(此件主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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