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央及省级动物防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统筹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及苏州市《关于开展病死猪智能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落实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任务,做好我市人兽共患病防控和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规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流程,现开展2025年度张家港市病死猪数据智能采集设备采购补助资金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6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我市范围内,纳入苏州市病死猪智能收集试点的生猪养殖主体。
2.期限要求。养殖主体须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0日期间完成设备采购及运行。
三、补助标准
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的30%标准给予补助。
四、申请材料
1.涉农资金申请表;
2.病死猪数据智能采集设备采购补助申请表;
3.与申请内容相匹配的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
4.其他所需材料。
五、申请流程
1.企业申请。申请主体填写涉农资金申请表(附件1)和病死猪数据智能采集设备装备补助申请表(附件2),向市畜牧兽医站提出申请,市畜牧兽医站对申请主体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2.市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并开展现场核查,确定补助金额。
3.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财政审核拨付补助资金。
联系人:市畜牧兽医站陆文韬、戴开宇 58672919。
附件:1.《涉农资金申请表》
2.《病死猪数据智能采集设备采购补助申请表》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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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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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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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类别 |
例如:农业生产发展专项 |
项目名称 |
例如:粮油增产增效——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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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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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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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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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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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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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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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说明 |
(主要说明单位申请奖补内容及奖补金额和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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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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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农业部门 (或市属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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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或市属单位(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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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财政部门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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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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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业部门 意见 |
(确认单位奖补事项及审核(评价)结果,明确单位奖补内容及奖补金额,建议拨付单位财政补助资金数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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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门(盖章): 分管负责人: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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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若填报单位为市属单位,镇级农业部门及财政部门不需签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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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类奖补内容若补贴主体较多,镇级部门及市级部门意见可汇总签署意见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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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病死猪数据智能采集设备采购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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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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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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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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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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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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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主体申请意向 |
(本人(单位)自愿参加病死猪数据智能采集设备装备,按要求认真开展展示工作。)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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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畜牧兽医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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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