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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583551B/2026-00007
部门文件
农业生产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6-05-12
2026-05-12
张农发〔2026〕28号
有效

关于印发《2026年张家港市粮油增产增效专项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

张农发〔2026〕28号

各镇(区、街道)农业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6年度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实施计划》(张政办抄〔2026〕3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张家港市粮油增产增效专项申报工作,我局制定了《2026年张家港市粮油增产增效专项补助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26年张家港市粮油增产增效专项补助申报指南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张家港市粮油增产增效专项补助申报指南

  

为推动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产业持续增效,根据《2026年度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实施计划》(张政办抄〔2026〕3号),2026年我市在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支持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推广)中设立粮油增产增效子专项。为做好专项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能,现就水稻育秧基质、水稻侧深施肥专用缓释肥、水稻新品种展示等专项补助申报工作,制定本申报指南,具体如下:

一、水稻育秧基质专项补助

(一)扶持对象

扶持在张家港市范围内直接从事水稻生产经营,采用水稻育秧基质开展机插水稻育秧的水稻种植主体(含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以提高水稻秧苗素质,为水稻高产稳产打好基础。

(二)申报资料

1.涉农资金申请表(镇区)、购置补助申请表(申报主体);

2.水稻育秧基质补助申报汇总表;

3.与申报数量相匹配的发票、付款凭证等;

4.其他需要的材料。

(三)操作流程

1.自主购置。申报主体根据自身当年度水稻育秧需求自主办理水稻育秧基质购置,申报主体和产销企业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补助申请。申报主体应及时向所在镇(区、街道)提出补助申请,并提交购置补助申请表(附表2)及购置发票、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补助申请截止日期为当年7月15日。

3.镇级审核。镇(区、街道)在受理补助申请后,需对申报主体的水稻种植面积、购置信息、采购数量等进行审核,并以镇(区、街道)为单位填报涉农资金申请表(附表1)、补助申报汇总表(附表4),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4.市级复核。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资料复核后,确定补助对象、补助数量及金额。

5.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复核结果拨付补助资金。

(四)补助标准

对经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主体,基质按不超过100元/m3(且满足不超过开票价的35%)标准给予补助,每亩大田补贴数量不超过0.19m3。

(五)其它

市级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7月31日。

联系人: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毛慧 58122276

二、水稻侧深施肥专用缓释肥专项补助

(一)扶持对象

扶持采用侧深施肥专用水稻缓释肥,且具有一定应用规模、管理水平高、辐射带动效应强的水稻种植主体(含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二)申报资料

1.涉农资金申请表(镇区)、购置补助申请表(申报主体);

2.水稻侧深施肥专用缓混肥补助申报汇总表;

3.与申报数量相匹配的发票、付款凭证等;

4.其他需要的材料。

(三)操作流程

1.自主购置。申报主体根据自身当年度水稻侧深施肥需求自主办理缓释肥购置,申报主体和产销企业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补助申请。申报主体应及时向所在镇(区、街道)提出补助申请,并提交购置补助申请表(附表2)及购置发票、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补助申请截止日期为当年7月15日。

3.镇级审核。镇(区、街道)在受理补助申请后,需对申报主体的水稻种植面积、购置信息、采购数量等进行审核,并以镇(区、街道)为单位填报涉农资金申请表(附表1)、补助申报汇总表(附表5),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4.市级复核。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资料复核后,确定补助对象、补助数量及金额。

5.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复核结果拨付补助资金。

(四)补助标准

1.资质要求。在本市范围内直接从事水稻生产的经营主体,单个申报主体侧深施肥实施面积不低于30亩。缓释肥应适合水稻侧深施肥作业,肥料释放曲线与水稻需肥特性相匹配,总养分含量≥48%、氮含量≥25%、缓释氮≥18%,可因地制宜采用一次施肥或一基一追施肥等方式。

2.补助标准。对经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主体,水稻专用缓释肥按照不超过1000元/吨(具体标准最终按照财政资金预算及购置总量确定)标准给予补助,每亩大田补助数量不超过50公斤。

(五)其它

市级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7月31日。

联系人: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毛慧 58122276

三、水稻新品种展示专项补助

(一)扶持对象

支持市域内基础条件好、栽培措施落实到位率高、生产过程操作规范、展示辐射效果明显的水稻种植大户、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及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具体要求:(1)展示田块交通便利,位置相对连片,具备实产测产及现场培训观摩条件;(2)展示主体生产经营面积150亩以上,按要求展示新品种,单个新品种面积50亩以上;(3)展示主体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生产经营信誉好,无不良历史记录;(4)展示主体能按时配合区镇(街道)技术人员完成展示数据调查与总结;(5)展示主体能承担新品种展示带来的减产等不确定损失。

(二)展示品种

2026年水稻展示新品种为武香粳168、武香粳6622和苏粳1180。各展示主体种植品种的种子由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统一购买后免费提供。

(三)申报资料

1.展示户申报表;

2.涉农资金申请表;

3.镇级现场核查表;

4.展示主体基本资料: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复印件;

5.水稻新品种展示相关资料:包括展示现场、培训观摩、测产活动等照片、展示总结等资料(实产测产资料可后补)。

(四)操作流程

1.申报与评审。各区镇(街道)农业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水稻生产主体,开展项目申报,填写申报表(附表3),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市种子管理站组织全市种植业条线相关专家开展评审,择优确定展示主体。

2.镇级核查。申报主体按时开展水稻新品种展示活动,添置完善新品种展示标识牌,区镇(街道)农业部门组织对展示活动开展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表(附表6),报市种子管理站。申报主体完成水稻新品种展示任务后,递交补助申报资料,经镇级农财部门批准后上报。

3.市级复核。市种子管理站对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并组织全市种植业条线相关专家开展展示田现场考评。现场考评安排在10月中旬,主要考评内容有展示面积、管理措施、田容田貌、总结资料、产量水平等5个方面,经现场考评打分,确定补助对象与等级。

4.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复核结果拨付补助资金。

(五)补助标准

按照“先实施、后补助”的原则,根据现场考评结果,对符合要求的每个新品种展示主体,评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0.8万元和0.5万元补助。

(六)其它

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6年11月15日。

联系人:市种子管理站 翟淑琳 58153045

 

附表:1.《涉农资金申请表》

      2.《购置补助申请表》

      3.《2026年张家港市水稻新品种展示户申报表》

      4.《2026年水稻育秧基质补助申报汇总表》

      5.《2026年水稻侧深施肥专用缓混肥补助申报汇总表》

      6.《2026年张家港市水稻新品种展示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现场核查表》




附表1

          涉农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

 

 

 

 

 

  专项类别

例如:农业生产发展专项

项目名称

例如:粮油增产增效——XXX

开户行

 

帐号

 

项目地点

 

财政补助标准

 

补助数量

 

申请补助资金

 

项目申请说明

主要说明单位申请奖补内容及奖补金额和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情况。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申请时间:

镇级农业部门(或市属单位)意见

说明已审核单位上报申请奖补事项符合奖补条件,同意上报。

 

 

主管部门或市属单位(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时间:

镇级财政部门  意见

同意上报。

 

财政部门(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时间:

市级农业部门  意见

确认单位奖补事项及审核(评价)结果,明确单位奖补内容及奖补金额,建议拨付单位财政补助资金数额。

 

 

农业部门(盖章):        分管负责人:      审核人:
                                            时间:

注: 1、若填报单位为市属单位,镇级农业部门及财政部门不需签署意见;

     2、同类奖补内容若补贴主体较多,镇级部门及市级部门意见可汇总签署意见并签字。


附件2

                           张家港市      镇(区)          购置补助申请表

申报主体

 

身份证号码或

   统一信用代码

 

种植地址

 

手机号码

 

种植面积

 

购置数量

 

 生产厂家

 

补助数量

 

补助标准

 

申请补助资金

 

购

置

者

承

诺

事

项

 

    

    补助材料及时提交到所在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审核,逾期为自动放弃。自主购置、自担风险,对提交的购置申请表和购买行为的真实性负责,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村委会(社区)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注:本表一式3份,市、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者各1份。


附表3                  2026年张家港市水稻新品种展示户申报表

展示户

姓名、名称

 

展示位置(镇村)

 

 

展示面积(亩)

 

主要产业

水稻

联系电话

 

展示户申报意向

 

 

本人(单位)自愿参加       新品种展示项目,按要求认真开展展示工作。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镇级农业部门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4

 

 

 

 

 

 

 

 

2026年          镇(区、街道)水稻育秧基质补助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申报主体

水稻种植面积(亩)

最大   购买量 (m³)

申报补助数量  (m³)

基质厂家

基质单价   (元/m3)

基质    总金额   (元)

最大补贴金额   (元/m3)

补助标准(元/m3)

申报补助(元)

备注

1

2

3

4=3*0.19

5

6

7

8

9=8*0.35

10

11=5*10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表5

 

 

 

 

 

 

 

 

 

 

2026年       镇(区、街道)水稻侧深施肥专用缓混肥补助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申报主体

水稻种植面积(亩)

侧深面积(亩)

最大   购买量   (吨)

申报补助数量    (吨)

肥料厂家

肥料单价    (元/吨)

肥料    总金额 (元)

补助标准(元/吨)

申报补助  (元)

备注

1

2

3

4

5=4*0.05

6

7

8

9=6*8

10

11=6*10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表6

2026年张家港市水稻新品种展示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现场核查表

申报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镇村)

 

展示新品种与面积

(亩)

展示品种名称

面积(亩)

 

 

 

 

 

 

项目核查情况

一、有无证照和土地承包

协议

□有         □无

二、水稻品种展示面积是否达50亩

□是         □否

三、有无展示田块平面图

□有         □无

四、是否开展主要生育阶段现场核查

□是         □否

五、是否承接培训观摩

□是         □否

六、是否完成展示总结

□是         □否

现场核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镇级农业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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