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各外贸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若干商务条款资金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商财(2022)287号)及《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 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发〔2022〕9号)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相关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企业扩大先进技术和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发 展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服务贸易交易促进平台建设;支持数字化服务出口;支持面向境外网络零售;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引导外贸企业增强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和管理能力。
二、申报内容
(一)获得年度国家或省级进口贴息支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企业贴息奖励项目免申报。
(二)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引领性的服务贸易新业态和新模式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企业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打造或提升服务贸易交易促进平台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四)企业开展相关数字服务业务所取得的外汇收入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五)企业在国内外电商平台开设主要面向境外消费者的网络零售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六)新确认的各级境外经贸合作区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七)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项目免申报。
上述(二)至(六)项所涉及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
2022年8月18日-8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镇相关部门应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申报。
(二)申报单位按照市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重复申报项目,将按规定取消该企业当年度所有商务资金项目;如发现以虚报、冒领、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将按规定向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提交信用记录并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并将取消三年财政扶持资金申报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申报组织
本次申报工作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并聘请第三方进行审核,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递交至方本会计师事务所张家港华景分所302室(张家港市东环路428号)。
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外贸科:郭少飞,58696171
市财政局企业科:顾一梅,58180650
方本会计师事务所:陈晓洁,13962201626
附件:2021年度开放再出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张家港市商务局 张家港市财政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