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五人民医院: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和《2021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经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和公示合格,邹丽同志符合本次招聘录用条件。
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试用期为半年,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为张家港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报经人社部门同意,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录用人员名单(1名)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