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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14462/2023-00066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5-11
2023-05-11
张卫健疾控〔2023〕13号
有效

关于同意在经开区(杨舍镇)塘市办事处增设老年人23价肺炎疫苗临时接种点的批复

张卫健疾控〔2023〕13号

杨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经研究,同意杨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塘市办事处增设5个老年人23价肺炎疫苗临时接种点。

请杨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国卫办疾控发〔2016〕51号)《关于加强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建设和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备案管理的通知》(苏卫疾控〔2020〕60号)《关于印发<张家港市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卫疾控〔2018〕9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增设临时接种点,并严格执行告知签字,认真落实询问诊登记和接种后留观工作;现场接种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掌握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现场要备有急救药品和1~2名临床医生,负责处置疑似异常反应;接种结束后,要及时将接种相关信息录入《江苏省预防接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技术指导,确保无接种事故和意外发生。

此复。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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