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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502571/2021-00289
部门文件
危化品安全监管
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1-09-26
2021-09-26
张应急〔2021〕170号
有效

关于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和验收情况的通报

张应急〔2021〕170号

各镇(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和验收工作的通知》(苏应急传[2020]39号)要求,9月,我局对各区镇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和验收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和验收情况

1.建设情况:全市应建117家,已建115家,其中张家港思多而特集装罐物流有限公司、江苏江泽石化有限公司未建。

2.验收情况:全市共85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已验收61家,剩余24家未验收(名单详见附件1);其他化工企业共32家,已验收4家,剩余28家未验收。

二、存在问题

1.认识不够。个别企业主动性不够、认识不到位,对上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拖延滞后;个别乡镇组织推进不力,未能按期完成建设和验收任务。

2.标准不高。部分企业未结合自身管理需求开发和建设软件功能,软件功能和自身需求不相符,仅仅应对监管要求,系统融合度不够,难以提升管理水平。

3.应用不足。部分企业存在“任务观点”情况,建设完后未真正投入使用,企业管理规程修订不完善,变更管理、人员培训等功能不健全,未能发挥平台作用。

三、下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根据上级要求,“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应在9月底前完成验收,对验收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验收到位的企业,采取责令停产停业措施。企业要认真对照平台建设基本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保数据互联互通,功能配置齐全,按时完成验收。

2.跟踪进度。相关区镇要紧盯重点,对未完成建设企业,要及时约谈等有力措施,督促企业完成信息化平台建设任务;对未完成验收企业,要对企业平台建设情况和投用情况进行跟踪摸底,填报未完成验收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跟踪摸底情况表(详见附件2),于9月底前上报我局危化科刘琪处。(联系电话:56323122)。

3.落实责任。各区镇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推进过程中不配合或有困难的企业情况,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落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加强指导,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企业存在困难,保证建设进度和质量,争取按时完成验收;我局将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和验收推进情况纳入各区镇年底安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区镇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地化工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和验收。

1.未完成验收化工企业(两重点一重大)名单

2.未完成验收化工企业(两重点一重大)跟踪摸底情况表

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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