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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502571/2022-00200
部门文件
生产安全监管
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2-11-30
2022-11-30
张安办〔2022〕152号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

张安办〔2022〕152号

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政府与各区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签订的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市绩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级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度区镇街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度全市党的建设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张绩效委发〔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制定督查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组织

市安委会成立2022年度张家港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征任组长,副市长何剑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马耀博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陈国庆局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为成员。市安委办具体承担考核相关工作。

二、考核内容

对照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明确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2022年区镇(街道)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率监测细则》(附件1);

(二)《2022年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指标监测细则》(附件2)。

三、考核方式

(一)区镇、街道考核。各区镇、街道严格按照考核监测细则以及2022年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自查自评,真实客观确定自评分数,说明扣分原因。自评报告(需政府盖章)和主要领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述职报告于2022年12月25日前交市安委办汇总。对区镇、街道考核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督导工作5大方面)、危化品安全监管情况、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情况、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与精准执法及宣教工作开展情况、防灾救灾与应急处置及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331”工作开展情况、季度监测情况、减分项建议、加分项建议11个方面。由市纪委监委和安委办副主任单位牵头成立督查小组,分组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分组安排详见附件3)。考核工作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安委办汇总各督查小组、市督导组及监测细则中各部门打分情况,计算得出各区镇、街道百分制得分,其中年终考核占85%,季度监测占15%。

(二)部门考核。市安委会成员按照20个A类部门(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海事局、消防救援大队)、21个B类部门(市纪委监委、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人社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新市民事务中心、供销合作总社、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长航公安局苏州分局、总工会、团市委、供电公司、电信公司、气象局),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工作在12月31日前完成。(A、B类占高质量发展考核权重分别为3分、2分)

1.A类部门。市安委办采取分批次召开考核交流会的形式,自12月下旬起组织考核(另行通知)。A类部门对照监测细则提供自评报告及相应述职报告于2022年12月25日前交市安委办汇总,并准备好相应台账资料备查。市安委办结合日常工作落实等情况提出评分建议,报市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B类部门。相关成员单位提供本年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述职报告报市安委办(12月25日前提交)。市安委办结合日常工作落实等情况提出评分建议,报市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是评价各区镇、街道和部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及工作落实情况的一个重要举措和内容,各区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自查自评和考核,全面总结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切实改进,持续落实安全生产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有效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区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考核评分细则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数据报表、档案台账等资料准备,实事求是地提供和反映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区镇、各部门上述相关资料按时间要求报市安委办。

(三)严格考核标准。各督查小组要严肃纪律、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市安委办要根据考核单位提供的汇报材料和工作情况台账资料,认真负责地对考核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以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收集梳理;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缺项的事项作出扣分处理。(联系人:陈勇56323119)

附件1:2022年区镇(街道)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率监测细则

附件2:2022年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指标监测细则

附件3:2022年区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督查分组安排表


          

                          

张家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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