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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502432/2023-00045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3-06-29
2023-06-29
张医保价招〔2023〕10号
有效

转发上级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张医保价招〔2023〕10号

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苏州市医疗保障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中医药管理局《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价招〔2023〕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价招〔2023〕13号)




张家港市医疗保障局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新增、完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招〔20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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