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张家港保税区鼓励科技创新有关文件精神,拟对2020年度保税区企业和个人在苏州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科技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实施奖励。经企业申报、科技人才局初审,现将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公示时间7天。
二、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三、异议处理
异议由科技人才局受理、调查并核实处理。
联系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A座2020室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电话:0512-58931029 0512-5893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