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代表:
对你在金港街道第一届议政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屋面防水与污水管更新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与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签订了海港社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协议。2019年3月—2020年9月,保税区规建局对该小区立面、屋面防水、室外厨卫间排水管道等进行了整体改造提升,距今6年左右。
关于你反映的两个问题:一是小区部分顶层住户屋面渗漏问题,根据保税区年度城建计划资金安排,已纳入安置房(老旧)小区维修范围,以户为单位,由居民向社区反馈,社区向街道建管办申报,街道建管办统一组织维修。二是居民房屋室内铸铁管道漏水现象,根据《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须承担检查、维修房屋,及时治理房屋安全隐患的责任。对于漏水铸铁管建议居民统一改为UPVC管,由社区引导,单元内住户协商一致,对室内排污管道统一自行改造,费用由单元内住户自理。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港街道办事处
2026年5月2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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