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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9670/2021-00131
区镇文件
张家港市高新区(塘桥镇)
2021-12-04
2021-12-04
塘政发〔2021〕61号
有效

关于印发《高新区(塘桥镇)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以奖代补经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塘政发〔2021〕61号

各部(室)、各口子、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区镇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水平,巩固国家卫生镇省级卫生村创建成果,进一步调动各村(社区)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现将《高新区(塘桥镇)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以奖代补经费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新区(塘桥镇)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以奖代补经费实施意见

为切实提升区镇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水平,巩固国家卫生镇省级卫生村创建成果,进一步调动各村(社区)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张家港市2020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以奖代补经费兑付意见(张城委办〔2020〕15号),结合区镇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实施原则

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以奖代补经费的实施坚持“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严格考核、监督检查”的原则,确保奖励经费用于区镇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开展。

二、补贴项目

基础性补贴

1.基础性补贴按照各村(社区)常住人口10元/人/年补贴。(市级基础性补贴统筹拨付)

2.对区镇村(社区)城乡大环境绩效考核进行排名(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占50%,垃圾分类占50%)对于排名倒数1、2、3名的村(社区)分别扣除该村(社区)以奖代补基础补贴资金的20%、10%、5%

专项性补贴

1.特色康居乡村经费补贴

苏州命名的特色康居乡村(见附件4)给予运维经费补助。户数在300户及以上按30万元/村庄/年进行奖补;户数在150户及以上按15万元/村庄/年进行奖补;户数在100户及以上按10万元/村庄/年进行奖补;户数在50户及以上按8万元/村庄/年进行奖补;户数在50户以下按5万元/村庄/年进行奖补;年终考核平均分低于95分,每低1分,扣5000元。

2.村(社区垃圾分类设施设备专项补贴

参照《张家港市2020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以奖代补经费兑付意见》(张城委办〔2020〕15号)补贴标准实行。

3.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示范村补贴

当年度获得苏州命名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示范村(以表彰文件为准),一次性奖励20万元/村。

4.农村人居环境晴雨榜、垃圾分类红灰榜奖惩标准

各村(社区)在张家港市每月督查中每被评为晴榜、红榜一次,奖励5万元;每被列入雨榜、灰榜一次,扣除5万元,均累计计算。

(三)激励性补贴

镇级城乡大环境绩效考核年终排名1-5名的村(社区),按所在村(社区)农村大环境保洁项目一年度中标金额的60%给予补贴;6-10名的村(社区),按所在村(社区)农村大环境保洁项目一年度中标金额的50%给予补贴;11-14名的村(社区),按所在村(社区)农村大环境保洁项目一年度中标价金额的40%给予补贴;年终排名最后3名的村(社区)没有激励性补贴。

(四)其他有关要求

对长效管理成效显著或不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台账资料、每月对村民考核评比、形成积分奖励等)的村(社区),视情加减补贴金额。

三、其他

本实施意见由区镇市容管理科负责解释。

附件:

1.高新区(塘桥镇)2021年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2.高新区(塘桥镇)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办法

3.高新区(塘桥镇)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4.高新区(塘桥镇)获得苏州命名的特色康居乡村及户数名单

附件1

高新区(塘桥镇)2021城乡大环境

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持续提升区镇城乡大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督考核,按照《张家港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总体要求,结合区镇实际,特制定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镇辖区内村(社区)及镇对外发包中标的物业公司。

二、考核内容

1.组织管理村(社区)要把城乡大环境管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纳入村(社区)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组织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层级督查、考核制度。

2.资金保障。村(社区)要设立专项城乡大环境管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保洁和养护资金,配以适当的考核奖励经费,道路、绿化、河道保洁招标经费不低于测算经费的80%。

3.包干管理。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清洁指挥长的作用,制定和落实农村大环境长效管理制度,落实村(社区)干部包干到自然村的制度,及时处置发现问题,负责宣传、教育、激励、组织村(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4.垃圾日产日清。全面建立“户保洁、村收集、转运、处理”的集中收运体系,户设分类桶,村设收集房。按规定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清运和回收利用。

5.道路保洁干净。主要道路管理规范,路面干净,无垃圾和积水,道路两侧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偷倒乱倒。

6.河道保持清洁。辖区内河道畅通,水质清澈无臭味河面无白色垃圾和漂浮物,河滩保持整洁,无非法设网设簖,无私搭乱建,岸坡无暴露垃圾。

7.院落保持整洁。房前屋后环境整洁,垃圾入,无露天粪坑,家禽家畜养殖按规范执行,畜禽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杂物集中堆放、院落墙面整洁,无残墙断壁和危房。

8.绿化管护到位。建立村庄绿化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专人养护管理,确保环村林带、公共场所、路河两侧、家前屋后应绿尽绿,做好绿化带内环卫保洁工作。

9.共设施完好村内共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小游园公厕、停车场、污水处理、室外健身、路灯等公共设施及休闲场所设施完好,并确保正常使用;垃圾收集设施周边无积存垃圾、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房无缺门少窗、焚烧、乱涂写、乱张贴等,标识标牌无缺失损坏。

10.容秩序井然。户外广告设置必须严格进行审批,大型户外广告或者店招牌干净整齐路灯杆、各类管道、建筑外墙、小区楼道等立面无乱涂写、乱张贴交通秩序良好,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流动摊贩有效管控,经营疏导点设置合理,明确经营区域、时间和内容,管理有序,日常保洁到位,摊收场清,无经营扰民、影响交通行为建筑工地、拆房工地规范设置围挡或护绿,废品回收点规范管理,周边环境整洁,防尘降尘措施落实到位。

11.村容村貌洁化。保持“三改”(改水、改厕、改路)、“三清”(清洁村庄、家园、河道)“三绿”(绿色道路、基地、宅院)同步推进;“三小”(小出租房、小杂货店、小摊贩)、“三乱”(乱搭建、乱张贴、乱堆放)同步整治。制定完善乡规民约,落实村民参与,确保村庄环境整体干净整洁。

12.田容田貌美化。保持农田整齐连片,棚舍规范、整洁统一交通出入口和村庄周边等区域无抛荒地、废弃物,落实绿化美化措施,宜栽则栽,宜绿则绿,确保田容田貌整洁美观。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1.城乡环境(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查考核组每周对各村(社区)及镇对外发包中标的物业公司进行考评(以前三周暗访、最后一周明查、一个月完成全覆盖的形式),每周汇总,每月排名,形成通报。

2.特色康居乡村每周必查并单独打分,作为特色康居乡村运行经费补贴的依据。

(二)考核计分

1.考核方式各村(社区)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月度考核综合得分占比如下:一、市城乡环境综合督查占比30%;二、镇考核组暗访占比40%;三、镇级专班明查占比30%。

2.考核排名。对村(社区)城乡大环境绩效考核(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占50,垃圾分类占50)进行月度排名

(1)月考评得分

各村(社区)月考评以百分制计算。

实际月考评得分=100-台账资料扣分-(现场考核扣分×全镇村(社区)农户平均数/该村(社区)农户数)。

镇对外发包中标的物业公司、镇环卫所按照评分细则每月考核并通报。

(三)每月加分或扣分内容

1.各村(社区)在苏州市级以上检查中获得第一名的,每次加1分,获得后三名的,每次扣1分。

2.各村(社区)在张家港市每月督查中被评为晴榜一次,加0.5分;每被列入雨榜一次,扣0.5分。

3.因村庄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产生恶劣影响或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扣0.5-1分。

4.在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新办法、新思路、新举措,工作力度大的视情增加0.2-1分。

5.综合考虑社区垃圾分类工作量和难易程度,相关社区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加0.5-1分。

6.信息上报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采用的,每次加0.5分。

7.每月未能及时上报4篇以上信息及相关材料、数据,每少一篇扣0.5分。

8.日常督查及重要线路督查中发现问题并通报村(社区)后(含通过微信群等实时通报问题),未按时整改的,一处扣当月或者次月考核分1分。

四、约谈机制

1.区镇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月度排名为最后二名的,由区镇分管领导会同纪工委(纪委)约谈村(社区)书记、外包物业公司法人代表。

2.连续二次排名最后一名的,由区镇政府主要领导约谈村(社区)书记、外包物业公司法人代表。

3.连续三次排名最后一名的,由区党工委(党委)主要领导约谈村(社区)书记、外包物业公司法人代表。

五、其他

本办法由区镇市容管理科负责解释。

附件:

1.1高新区(塘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1.1

高新区(塘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评内容

序号

考评指标

分值

内容及标准

计分细则

一、

基础工作50%

1

专项行动

5

部署开展“净美家园”系列活动,落实“干干净净迎小康”村庄清洁行动

未按要求部署开展的每漏一次,扣1分;部署开展不到位的每次活动扣0.5分。

2

组织保障

3

“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制度。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挂钩1个薄弱行政村,其他班子成员分别挂钩1-2个行政村,责任公示,责任落实。

未落实挂钩制度的扣1分,责任未在醒目位置公示的扣1分,未落实具体责任的扣1分。

3

制度保障

8

镇级联席会议机制,督查考评机制,对农村镇管区域管理制度,以及针对重难点问题的政策制度等。村级长效管理制度,清洁指挥长制度,分片包干制度,对保洁队伍(物业人员)考核办法等。

村级机制不完善的扣0.5-2分;村级机制完善但未严格落实的扣0.5-2分。

4

人员保障

5

村级专人管理,业务熟练,有专门的保洁队伍(物业人员)。

村级人员保障不到位的扣0.5-5分。

5

经费保障

3

有与村面积、道路及河道数量,农户数等相匹配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经费,确保长效管理有效运作。

无经费保障的扣3分,经费保障不足的扣0.5-2分。

6

宣传引导

3

电子屏,微信、横幅、标语等形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

相关宣传手段少于3项的扣0.5分。

3

宣传栏中有当年度整治前后对比图介绍、倡议书等

缺一项扣0.5分。

3

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创新做法、典型案例,组织宣传报道

未总结经验案例的扣3分,总结不到位扣0.5分,宣传不到位扣0.5分。

7

群众动员

3

大力宣传“张家港美丽乡村”问题举报平台,提高群众参与度、认同感。

未在明显位置张贴宣传二维码的扣3分,3名以上群众未听说举报手段的扣0.5分。

3

组织挂钩领导、机关人员下乡义务劳动,志愿者下乡,开展美丽庭院、最美农家、手绘乡村、美丽菜园、星级示范户等创建活动。

挂钩领导未下乡带头劳动的扣1分,未开展志愿者等活动的扣0.5分。

6

通过完善村规民约,积分奖励,文明户、人居环境达标户评比,光荣榜等措施引导农村居民发挥主体作用,改变乱搭建、乱推放、乱种养、乱丢弃的习惯。

未采取手段调动村民积极性的扣6分,方法手段设置不科学的扣1分,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

8

问题整改

5

加强问题排摸,立行立改;对重难点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计划,限时销号。

常态化问题未做到立行立改的扣1分,重难点问题未建立整改机制的扣1分。对于建档的重难点问题,现场发现,情况属实的不扣分。

考评内容

序号

考评指标

分值

内容及标准

计分细则

二、

整治成效50%

9

干净

5

无卫生死角,无垃圾积存、暴露、零星漂浮。

发现一处卫生死角扣1分,垃圾积存扣0.5分,垃圾暴露、零星漂浮等一处扣0.5分。

5

无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化粪池开盖、无散养家禽。

发现一处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化粪池开盖、散养家禽等扣1分。

5

无污黑臭水体,无污水外溢,无畜禽粪便排入水体,无蚊蝇滋生。

黑臭水体一处扣1分、污水外溢、无畜禽粪便排入水体,蚊蝇滋生等一处扣0.5分。

10

整洁

5

村内河道水系畅通,无围网。河塘坡岸保持自然、生态。河道、沟塘水体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

河道有围网、水质不清、有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的,一处扣0.5分。

2

畜禽养殖棚舍整洁,不影响周边环境。

有畜禽棚舍不整洁的扣0.2分,气味影响周边环境的扣0.5分。

3

无焚烧秸秆、无农业废弃物乱丢弃现象。

有焚烧秸秆的扣1分,有农业废弃物乱丢的一处扣0.2分。

5

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全硬化,无破损、坑洼积水现象。

村组入户道路未硬化的扣扣1分,存在破损、坑洼积水现象一处扣0.2分。

11

有序

5

公共空间有效治理,无占用公共空间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公共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公共设施完好,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

公共空间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一处扣1分,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整修的一处扣0.5分,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未清理的扣0.5分。

6

落实“门前三包”,无乱搭建、乱堆放、乱种养、乱丢弃、乱挂晒、乱贴画等不文明现象。

门前屋后存在乱搭建、乱堆放、乱种养、乱丢弃、乱挂晒、乱贴画等不文明现象一处扣0.5分,情况严重的扣1分。

3

合理布置垃圾箱(桶),配备转运车辆,合理配建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

垃圾桶布置不合理扣0.5分,转运车辆未配备的扣1分,未合理配建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的扣1分,公共厕所卫生管护不到位的扣0.5分。

12

和美

2

村庄出入口和周边区域无抛荒田块,落实绿化美化措施,宜栽则栽,应绿尽绿。因地制宜建设村庄公共绿地,健身场地、小游园等公共设施。

村内绿化配置明显不足的扣0.5分、基本满足绿化要求的扣0.2分。无公共设施的扣0.5分,配置不足的扣0.2分。

2

主要村口、路口由村标、路标,合理布局村内路灯,村道路面平整,边沟通畅,无障碍。“三线”架设整齐、安全有序

无村标、路标、路灯的扣0.2分,道路不平整的一处扣0.2分,“三线”较乱的扣0.2分,“三线”问题严重的扣0.5分。

2

房屋及院墙外立面整洁、协调,建筑风貌体现地域及传统文,化特色,村内公共停车场地能基本满足村民的停车需求。

外立面不整洁的一处扣0.2分,停车需求未解决的扣0.5分。



附件2

高新区(塘桥镇)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督查评价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1年张家港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办法》(张分类组办〔2020〕3号)的要求,抓好我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推进工作,有效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督查对象

各村(社区)、镇对外发包中标的物业公司、“三定一督”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工商企业)、村(社区)的开放式小区、街巷。

第二条  督查内容

(一)村(社区)督查内容

对区镇的村(社区),主要从组织动员、宣传教育、区域建设、成效反应、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督查。

1.组织动员

根据“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的原则,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宣传教育

通过举行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建立宣传教育阵地组建志愿者队伍进行宣传引导规范活动;找准在垃圾分类宣教中的盲区和薄弱环节,靶向发力、切实解决不知、不懂、不愿、不满等状况。

3.区域建设

根据垃圾分类全要素全覆盖要求,居民小区、村(社区)的开放式小区、街巷及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工商企业)推进建设质量情况。

4.成效反应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以及大件垃圾体系建设和分出率情况,信息化推进以及调查居民百姓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满意度情况。

5.特色工作

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及星级小区创建成效。

(二)建成区督查内容

对全镇的“三定一督”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工商企业)、村(社区)的开放式小区、街巷的日常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分类基础设施设置,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分类准确率等。

第三条  督查方式

(一)村(社区)督查方式

镇垃圾分类工作督查组每周对各行政村(社区)督查一次,采取前三周暗访、最后一周台账资料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周汇总,每月排名,形成通报。

每周抽取各村(社区)所辖自然村总数的四分之一进行垃圾分类工作督查,每月完成一次全覆盖。督查人员现场拍照并对照督查评价表扣分。

(二)“三定一督”居民小区督查方式

镇垃圾分类工作督查组每周对“三定一督”居民小区进行督查,采取前三周暗访、最后一周台账资料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周汇总,每月排名,形成通报。

(三)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工商企业)督查方式

镇垃圾分类工作督查组每月对全镇所有公共机构(包括学校)进行全覆盖督查,根据督查评价细则及其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四)村(社区)的开放式小区、街巷督查方式

 镇垃圾分类工作督查组每月对社区(开放式小区、街巷)进行全覆盖督查,根据督查评价细则及其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第四条  每月加减分项目

(一)加分项

1.在苏州市级以及检查中获得第一名的村社区,加0.5分。

2.各村(社区)在张家港市每月督查中每被评为红榜一次,加0.5分;

3.工作中有创新性举措,在苏州范围内可推广可复制的,加3分;

4.信息上报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采用的,每篇加0.5分。

(二)扣分项

1.被媒体曝光及群众举报发现违规并被查实的,或被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被曝光或通报后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灰榜),每次扣0.5-1分;

2.发现收运、管理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每次扣1-2分;

3.在市第三方检查中发现混收混运现象,每次扣3分。

第五条  其他

本办法由区镇市容管理科负责解释。

附件:

2.1塘桥镇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表

2.2塘桥镇自然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表

2.3塘桥镇“三定一督”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表

2.4塘桥镇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工商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表

2.5塘桥镇开放式小区、街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表



附件2.1

塘桥镇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
(根据实际成效给分)

1

管理主体

组织动员

6分

1.每季度召开至少1次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题调研督查(2分)

根据领导重视及具休推进情况,酌情给分

2.制定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度实施方案、督查办法等制度,并按要求开展月度自评,形成月度督查通报(2分)

根据台帐材料给分

3.落实垃圾分类专职管理机构并运行(1分)

4.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党建+垃圾分类工作具体措施落实效果明显(1分)

根据推进情况酌情给分

宣传教育

4分

1.建立志愿者服务团队,每月至少开展3次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分级培训,每月至少开展1次;设有宣教阵地,每月开展1次宣教活动(1分);靶向宣传方面(1分)

根据开展情况,每项分三个档次得分(从高到低分别为1分、0.7分、0.4分)

2.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能够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类信息;完成专班交办的相关约稿等工作任务(1分)

3.建立主动曝光机制,能够将区域内不良行为进行主动曝光并有措施的进行处理(1分)

2

区域建设

50分

1.根据区域内自然村评测的平均成绩进行打分(50分)

3

成效反应

40分

1.厨余垃圾处理体系建设:根据厨余(餐厨)垃圾分出率进行打分(10 分)

1、建立了收运体系并正常运行的得2分

2、厨余垃圾处理终端稳定运行的得2分

3、根据有效处置的厨余垃圾(含居民厨余、餐厨、农贸市场和农村有机垃圾)量占到焚烧和填埋的垃圾的比例进行评价,分出率30%得2分,分出率每高1个百分点得0.2分,分出率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分出率35%及以上得最高分4分

3、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正常运行的(以专业部门验收为准),得2分

2.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根据可回收物分出率打分(6分)

1、建立了收运体系并正常运行的得2分

2、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稳定运行的得2分

3、根据可回收物的数量占到焚烧和填埋的垃圾的比例进行评价,分出率5%得1分,分出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0.2,分出率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出率10%及以上,得最高分2分

3.有害垃圾体系建设:建有收运队伍满足区域内有害垃圾的收运,台帐资料健全,根据有害垃圾收集量排名进行打分。(4分)

1、建立了收运体系并正常运行的得1分

2、有害垃圾收集量占到焚烧和填埋的垃圾的比例进行排名, 排名第一的得2分,名次每下降一名扣0.1分

3、收集的有害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得1分(以处置合同准)

4.建筑垃圾体系建设:建立了建筑(装修)垃圾收运体系并妥善处置辖区的建筑(装修)垃圾,根据收集量排名进行打分。(4分)

1、建立了收运体系并正常运行的得1分

2、建筑(装修)垃圾分拣中心或资源化利用中心稳定运行的 得1分

3、建筑(装修)垃圾收集量占到焚烧和填埋的垃圾的比例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得2分,名次每下降一名扣0.1分

5.园林绿化垃圾体系建设:建立了园林绿化垃圾收运体系并妥善处置, 根据收集量排名进行打分。(3分)

1、建立了收运体系并正常运行的得1分

2、园林绿化垃圾收集量占到焚烧和填埋的垃圾的比例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得2分,名次每下降一名扣0.1分

6.大件垃圾体系建设:建立了大件垃圾收运体系并妥善处置,根据收集 量排名进行打分。(3分)

1、建立了收运体系并正常运行的得1分

2、大件垃圾终端稳定运行的得1分

3、大件垃圾收集量占到焚烧和填埋的垃圾的比例进行排名, 排名第一的得1分,名次每下降一名扣0.05分

7.信息化建设推进情况(4分)

各类终端信息化全部接入,投放端信息化接入达到30%,能够做到数据及时更新并稳定运行,根据成效酌情给分

8.社会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满意度(6分)

根据第三方满意度调查问卷等情况酌情给分


附件2.2

塘桥镇自然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表

自然村名称:

所属村(社区):

考核日期:

考核人员:

考核项目

扣分项

单项扣分

项目小计

分类基础设施设置

(扣分上限20分)

根据村庄面积和户数大小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亭,分类亭内配有厨余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及有害垃圾桶(箱),明显无法满足需要的扣4分;分类亭未标明所属行政村及编号的,扣1分

每家农户配备厨余和其他垃圾桶各一只,厨余垃圾桶有二维码,少一户没有配备、垃圾桶丢失、没有二维码的扣1分

设置不少于1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暂存点,标识明晰且定期送至暂存点进行有效暂存,缺失扣5分

分类亭外有零散垃圾桶的,每处扣5分

分类指示牌缺失或不规范,分类桶缺失、严重损坏或不规范,每处扣5分

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20分)

分类收集亭、收集桶、标识标牌有损坏、有污垢、有图贴,每处扣5分

分类收集点周边环境脏乱,每处扣5—10分

分类垃圾桶满溢、摆放不规范,每处扣5分

分类垃圾桶不能正常使用和投放,每处扣10分

分类投放准确率

(扣分上限20分)

准确率达到80%—90%,扣2分;准确率达到70%—80%扣4分;准确率达到60%—70%,扣6分;准确率达到50%—60%,扣8分;准确率达到40%—50%,扣10分准确率达到30%—40%,扣12分;准确率达到20%—30%,扣14分;准确率达到10%—20%,扣16分;准确率在10%以下,扣20分

分类收集情况

(扣分上限20分)

分类收运车辆没有标识,扣10分

分类收运车辆不整洁,扣5分

上门收运时间段及单位、人员未公布,扣10分

分类宣传氛围

(扣分上限20分)

村内无明显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及宣传标语等宣传媒介的,扣10分

村内未开展入户宣传(随机询问不少于2名农户),扣10分

额外扣分项

发现收运、管理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得0分

发现混装收运的,扣40分

其他违反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视情扣5-10分

合计扣分

总得分

附件2.3

塘桥镇“三定一督”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

小区名称:

所属区域:

考核日期:

考核人员:

考核项目

扣分项

单项扣分

项目小计

分类基础设施设置

(扣分上限20分)

三定一督小区发现投放点外有零散垃圾桶,每桶扣2分

分类指示牌缺失或不规范,分类收运时间、单位、去向、投诉电话未公布,每项扣3分

清洁屋未标明所属小区及编号的,扣1分

除清洁屋外,小区内无明显宣传,扣2分

三定一督小区内原垃圾投放点未撤除,每处扣3分

分类桶缺失、严重损坏或不规范,每处扣3分

三定一督小区内,称重、监控、洗手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每处扣5分

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

(扣分上限60分)

三定一督小区内设有误时投放点但无人督导,每处扣5分

三定一督小区投放时间段内,督导员不在岗每处扣10分

三定一督小区投放时间段内,督导员未能对投放人员进行督导,每处扣5分

三定一督小区在投放时间之外开放的,每处扣10分

三定一督小区未准时开放,每处扣10分

分类收集亭(点)、收集桶、标识标牌有损坏、有污垢、有图贴,每处扣5分

分类收集点周边环境脏乱以及存在过时投放现象,每处扣5-10分

投放时间段分类垃圾桶满溢,未及时清运,每处扣5分

分类垃圾桶不能正常使用和投放,每处扣10分

小区内环境脏乱及乱堆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每处扣5分

小区投放时间段及投放结束后,投放点周边异味,每处扣3分

分类投放准确率(扣分上限20分)

准确率98%以上,不扣分;准确率95%—98%,扣5分;准确率90%—95%,扣10分;准确率80%—90%,扣15分;准确率80%以下,扣20分

加分项

小区建有固定的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堆放点,并设有围挡(含箱式),得1分

额外扣分项

物业人员不配合,考核人员不能进入小区的,本次成绩计为0分

发现混装收运的,扣40分

其他违反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视情扣5-10分

合计扣分

总得分


附件2.4

塘桥镇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工商企业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表

单位名称:

所属区域街道:

考核日期:

考核人员:

考核项目

扣分项

单项扣分

项目小计

分类基础设施设置

(扣分上限40分)

分类指示牌缺失或不规范,每处扣5-10分

分类桶缺失或颜色不规范,每处扣5-10分

不锈钢有害垃圾箱内胆缺失,每处扣5分

无明显宣传氛围的,扣5分

分类容器及收集点日常维护(扣分上限40分)

分类收集亭、收集桶、标识标牌有损坏、污垢或图贴,每处扣5分

分类收集点周边环境脏乱,每处扣5-10分

分类垃圾桶满溢,每处扣5分

分类桶摆放不规范,每处扣5分

分类桶不能正常使用和投放,每处扣20分

分类投放准确率

(扣分上限15分)

准确率达到80%—90%,扣1.5分;准确率达到70%—80%,扣3分;准确率达到60%—70%,扣4.5分;准确率达到50%—60%,扣6分;准确率达到40%—50%,扣7.5分;准确率达到30%—40%,扣9分;准确率达到20%—30%,扣10.5分;准确率达到10%-20%,扣12分;准确率在10%以下,扣15分

分类收集情况

(扣分上限5分)

分类驳运车辆没有标识,扣5分

分类驳运车辆不整洁,扣5分

额外扣分项

物业人员不配合,考核人员不能进入单位的,本次成绩计为0分

发现混装收运的,扣40分

合计扣分

总得分

附件2.5

塘桥镇开放式小区、街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表

开放式小区(街巷)名称:

所属区域:

考核日期:

考核人员:

考核项目

扣分项

单项扣分

项目小计

分类基础设施设置

(扣分上限80分)

发现投放点外有零散垃圾桶,每桶扣2分

分类指示牌缺失或不规范,分类收运时间、单位、去向、投诉电话未公布,每项扣3分

清洁屋未标明所属小区及编号的,扣1分

除清洁屋外,无明显宣传,扣2分

原垃圾投放点未撤除,每处扣3分

投放时间段内,督导员不在岗每处扣10分(上门回收除外)

投放时间段内未能准时开放,每处扣10分

分类收集点、收集桶、标识标牌有损坏、有污垢、有图贴,每处扣5分

分类收集点周边环境脏乱以及存在过时投放现象,每处扣5-10分

投放时间段分类垃圾桶满溢,未及时清运,每处扣5分

分类垃圾桶不能正常使用和投放,每处扣10分

环境脏乱及乱堆垃圾(包括建筑垃圾),每处扣5分

小区投放时间段及投放结束后,投放点周边异味,每处扣3分

分类投放准确率

(扣分上限20分)

准确率98%以上,不扣分;准确率95%—98%,扣5分;准确率90%—95%,扣10分;准确率80%—90%,扣15分;准确率80%以下,扣20分

额外扣分项

发现混装收运的,扣40分

其他违反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视情扣5-10分

合计扣分

总得分

附件3

2021年高新区(塘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省、苏州对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2021 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2021年张家港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区(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根据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 “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的“一 领四动”工作模式,进一步落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将垃圾分类与基层创新社会治理相融合,推动全覆盖片区建设,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链条管理水平,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县域示范样本。

二、工作目标

至 2021 年 5 月底,区(镇)“三定一督”小区在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居民小区星级评定工作,全面提升源头分类质量;至2021 年年底,以村(社区)为单位全面完成垃圾分类全覆盖片区建设;居民厨余垃圾分出率达 30%以上,餐厨(厨余)垃圾总处置量不低于区域餐厨、厨余、其他垃圾处置量总和的30%,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公共机构分类优秀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一)党政推动,健全机制

1.夯实双组长制。镇党委、政府召开季度推进会、年度总结会,其中每季度由主要领导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题调研督查。推动精准施策补短板,精细管理强弱项,在源头分类、收集运输、终端建设、管理手段、执法力度上全面提升。

2.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各部门党组织发挥机关在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垃圾分类推动作用,争当“优等生”。各基层党组织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纳入社区治理、纳入民生需求、纳入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3.确保专职机构高效运行。镇垃圾分类专班统筹进度和质量,整体推进、协同推进、全要素推进。推广应用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纠正短板弱项,指导基层高质量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二)制度保障,以法促分

4.加大行业指导力度。以“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为原则, 推动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公共场所,把垃圾分类工作渗入每个单位日常工作。承担行业管理的部门每月组织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点评,每年度组织一次总结,形成常抓不懈管理机制。

5. 构建以法促分氛围。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要求,依据省、苏州相关政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费制度;按照《苏州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研究细化我镇大件垃圾管理措施;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的支持补贴政策,重点研究开展废旧织物、杂塑料类废弃物等低值可回收物的规范收运及处理制度;研究出台建筑拆迁、装修垃圾再生产品利用政策;完善宣传引导、教育整改、拒收拒运、行政处罚等具体措施,确保源头分类质量和减量效果。镇区完善专业执法队伍,建立小微化快速处理机制,将法律意识、执法行为全面覆盖各行各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6.创新考核督查模式。完善垃圾分类相关奖励激励机制。建立主动曝光机制,聘请社会监督员并发挥作用,组织对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开展检查,公示监督电话,落实处理设施公众开放,提升群众参与度和接受度。完善督导方式,将区域评价向村(社区)延伸,推行月度红灰榜,综合运用推进会、点评会、协调会等形式,汇聚新闻舆论、社会监督等力量,形成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管理,持续推进

7.推动源头减量。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行业落实限制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鼓励本地企业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旅游、住宿等行业严格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鼓励机关单位使用再生纸制品,推动无纸化办公。

8.完善分类收运系统。围绕“四不同”(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要求,镇(区)充分评估收运能力,确保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通过增人、增车、增队伍,确保收运能力与垃圾产生量相匹配,杜绝混收混运。开展非生活垃圾拒收拒运行动,严禁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处置系统。加快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在小区、行政村、单位做好收运队伍、收运时间、收运频次的公示,严格按照《张家港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规范》进行收运。

9.合理设置转运暂存场所。根据垃圾分出量合理设置暂存点。 按照省、苏州有关要求,统一设置符合标准的居民有害垃圾暂存点;利用闲置用房、环卫转运站等现有设施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并及时清运到分拣中心处置;居民厨余垃圾需要转运的,临时转运点需要加强环境的治理,确保无臭味扰民。

(四)分类处理,提升能力

10.提升四分类终端处置能力。加快推进日处理30吨的厨余垃圾处置终端建设。在规范运行现有厨余垃圾处理站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充分评估,完成厨余垃圾处置能力提升,使处置能力充分匹配区域内厨余垃圾产生收集量;并加快推进日处理量30吨的厨余垃圾处置终端选址建设。

11.建立完善其他大类垃圾处置体系。加强对已建成的鹿苑、塘桥、妙桥三处园林绿化临时处置点的管理,控制入场的园林绿化及大件垃圾产生量,并委托苏州昕润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并将进出场数据接入生活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

12.规划新建规模性建筑装潢垃圾分拣中心。针对区(镇)近年来建筑装潢垃圾的产生量日益增加,区(镇)规划新建建筑装潢垃圾分拣中心,更好地处理建筑装潢垃圾,减少偷到乱倒的现象,提升区(镇)环境质量,提高垃圾分类综合能力。

13.探索低值可回收物的处置。根据上级政策,结合区(镇)实际情况,对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处理进行研究探索,利用现有企业以及现有平台,努力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体系。

(五)把控质量,长效管理

14.落实全域片区建设任务。大力推进背街小巷、沿街店面、写字楼、 汽车维修行业、社会企业等定时定人回收垃圾工作,补齐分类短板。按照“三个全覆盖”要求,落实分类管理的责任,建立区(镇)级领导业务工作群,涵盖所有单位管理责任主体,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优化垃圾分类考核指标,将垃圾分类纳入区(镇)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并开展评优工作,表彰奖励优胜单位。

15.把控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对新交付、存量小区严格按照“三 定一督”模式推动居民养成“在家分好类、定时拎下楼、定点精准投”的良好习惯,对现有“三定一督”小区强化日常运维,完成星级小区年度创建和评定任务。落实奖惩措施,调动物业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分类投放端质量。巩固农村生活垃圾 分类成效,开展星级村庄建设,结合卫生镇、卫生村、健康村创建,提高分类标准。巩固公共机构分类成效,提高分类质量。

(六)广泛宣传,习惯养成

16、明确重点宣传内容。以提升垃圾分类满意度及全社会参与 度为目标,制定总体宣传方案,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 20%。各村(社区)、各部门持续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社会氛围, 掀起创建减量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热度,倡导适度简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逐步向分类实践及源头减量方向转化,构建垃圾分类文化。

17、精准宣传培训对象。瞄准宣教对象,开展靶向教育。完善 垃圾分类层级培训制度,开展面向镇业务骨干的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面向村(社区)、物业等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2 次,明确宣传重点、工作步骤及社区治理方式。 梳理镇级垃圾分类的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构建垃圾分类公益联盟,开展培训不少于2 次。深化镇级志愿者服务团队的品牌效应,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 3 次。

18.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根据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要求,协调媒体做好舆论监督,设立曝光台,进一步明确单位及个人是垃圾分类责任主体的舆论导向;指导快递、外卖等连锁行业助力垃 圾分类,形成流动的“宣传源”;通过垃圾分类课件比拼、参观垃圾分类宣传阵地等活动,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的教育,确保垃圾分类宣传的专业引导性。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党建引领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 体制机制。镇级垃圾分类专班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考 核等职能,加强对垃圾分类规划、政策、产业、体制机制等方面 的统筹和实施。镇(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为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垃圾分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充分依靠村(社区) 党组织,统筹村(社区)委会、业主委员会、村(社区)民自治、物业公司力量,发动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垃圾 分类工作。

(二)严格考评执法,形成多元监管

利用多级网格体系,对辖区内进行全方面巡查,发现有违反《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教育及处罚。对商家、个体、厂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宣传工作,如有发现乱倒、偷倒行为,以谁产生谁负责,严格执法,减少不良行为。

(三)加大政策扶持,落实资金保障

根据国家、省、苏州市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推动性强、导向性明的以奖代补奖励制度;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的保障落实,确保下拨的垃圾分类专项经费专项使用,重点研究对餐厨(厨余)、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处理的补贴政策,对垃圾分类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确有实效的项目予以适当资金支持,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正常开展。

(四)深化宣传引导,推动全民参与

结合文明城市、爱国卫生、社区治理等创建行动,将垃圾分 类宣传工作融入其中。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公共资源,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同时加强舆论监督,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垃圾 分类工作形成正面典型的良好舆论氛围。制定宣传发动制度,新开展“三定一督”的住宅区要通过入户宣传的形式教导居民正确的垃圾分类理念和知识,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的宣传能动性,形成“以点带面,以面连片” 的渗透式宣传引导氛围。

附件:

3.1 2021年高新区(塘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清单

3.2 部分指标说明

附件3.1

2021年高新区(塘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目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党政推动,健全机制

召开季度推进会、年度总结会,其中每季度由主要领导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题调研督查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全年

2

各部门党组织发挥机关在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垃圾分类推动作用

区镇各部门

全年

3

各基层党组织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纳入社区治理、纳入民生需求、纳入爱国卫生和健康城 市建设工作,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区镇各部门

全年

4

保持专班有效运行,落实垃圾分类专职管理机构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全年

5

制度保障、以法促分

推广应用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纠正短板弱项,指导基层高质量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全年

6

以“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为原则,推动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公共场所

区镇教管条线、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全年

7

按照《苏州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研究细化大件垃圾管理措施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全年

8

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的支持补贴政策,重点研究低值可回收物的规范收运及处理制度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区镇财政所

全年

9

完善宣传引导、教育整改、拒收拒运、行政处罚等具体措施,确保源头分类质量和减量效果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全年

10

完善专业执法队伍,建立小微化快速处理机制,将法律意识、执法行为全面覆盖各行各业,持续保持 高压态势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全年

11

完善垃圾分类相关奖励激励机制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区镇财政所

全年

12

建立主动曝光机制,聘请社会监督员并发挥作用,组织对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开展检查,公示监督电话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全年

13

完善督导方式,将区域评价向村(社区)延伸,推行月度红灰榜,形成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定 期选树优秀案例、先进典型,扩大垃圾分类的影响力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区镇各村(社区)

全年

14

科学管理、持续推进

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行业落实限制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鼓励本地企业采取押金、以 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全年

15

旅游、住宿等行业严格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区镇宣传文明条线

全年

16

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区镇市场监督局

全年

17

鼓励机关单位使用再生纸制品,推动无纸化办公

党政办公室

全年

18

围绕“四不同”(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要求,镇(区)评估收运能力,确保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通过增人、增车、增队伍,确保收运能力与垃圾产生量相匹配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区镇环卫所

2021年4月

19

加强对非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的管理,开展拒收拒运,严禁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处置系统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区镇环卫所

全年

20

加快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其中新增厨余(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必须使用新能源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区镇环卫所

2021年12月

21

在小区、行政村、单位做好收运队伍、收运时间、收运频次的公示,严格按照《张家港市生活垃圾分 类收运规范》进行收运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区镇环卫所

全年

22

健全建筑(装修)、大件、园林绿化等大分流垃圾的收运队伍及模式,区域收运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各类垃圾实行预约收运的,应告知被服务对象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区镇环卫所

2021年4月

23

按照省、苏州有关要求,镇(区)统一设置符合标准的居民有害垃圾暂存点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2021年12月

24

利用闲置用房、环卫转运站等现有设施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并及时清运到分拣中心处置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2021年12月

25

加强厨余垃圾临时转运点环境的治理,确保无臭味扰民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区镇环卫所

全年

26

分类处理、提升能力

各镇(区)委托有资质的收运处置公司自行处置区域内的有害垃圾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全年

27

在规范运行现有厨余垃圾处理站的基础上,完成厨余垃圾处置能力提升,使处置能力充分匹配区域内厨余垃圾产生收集量;

区镇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2021年12月

28

建立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理系统,根据园林绿化及大件垃圾产生量,合理布设破碎处置设施,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

2021年5月

29

破碎后的产物去向明确,进出场数据接入生活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

全年

30

制定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处理的补贴标准,择优引进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承担 本区域内可回收物(含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

2021年6月

31

根据《张家港市生活垃圾低值可回收物目录》类别,研究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路径,做到应收尽收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区镇财政所

2021年12月

32

督导参与回收企业建立完善的数据统计体系,收运数据接入市级管理部门监管平台,实现回收量和相关数据信息及时查询、调取等功能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

2021年12月

33

把控质量、长效管理

大力推进背街小巷、沿街店面、写字楼、汽车维修行业、社会企业等定时定人回收垃圾工作,补齐分类短板

镇区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2021年12月

34

按照“三个全覆盖”要求,落实分类管理的责任,建立镇(区)级领导业务工作群,涵盖所有单位管理责任主体,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

镇区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2021年12月

35

优化垃圾分类考核指标,将垃圾分类纳入镇(区)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并开展评优工作,表彰奖励优胜单位

镇区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2021年12月

36

对新交付、存量小区严格按照“三定一督”模式推动居民养成“在家分好类、定时拎下楼、定点精准投”的良好习惯,对现有“三定一督”小区强化日常运维,完成星级小区年度创建和评定任务

镇区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全年

37

积极开展“星级”小区评定工作,落实奖惩措施,调动物业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镇区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2021年9月

38

巩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成效,开展星级村庄建设,结合卫生镇、卫生村、 健康村创建, 提高分类标准

镇区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市容管理科

全年

39

巩固公共机构分类成效,提高分类质量

镇区垃圾分类专班办公室

全年

40

增加大件垃圾预约回收功能,打通各类互联网平台的数据共享,建立队伍管控通报机制, 加大对“易丢丢”可回收物收运队伍的督导力度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

全年

41

各镇(区)接入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源头收集数据不少于区域总小区的30%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

2021年12月

42

根据全镇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以提升垃圾分类满意度及全社会参与度为目标,制定总体宣传方案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宣传文明网信条线

2021年4月

43

镇(区)各部门持续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社会氛围,掀起创建减量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热度,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逐步向分类实践及源头减量方向转化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室、宣传文明网信条线、党政办

全年

44

组织开展面向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村)、物业等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每月不少于1 次,明确宣传重点、工作步骤及社区治理方式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

2021年12月

45

广泛宣传、习惯养成

组织全镇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垃圾分类宣传及管理方面的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

2021年12月

46

梳理镇级垃圾分类的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构建垃圾分类公益联盟,全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 次;指导各类组织在小区清洁屋建设、垃圾分类教育引导等方面做好公益服务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

2021年12月

47

深化志愿者服务团队的品牌效应,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3次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

2021年12月

48

设立曝光台,进一步明确单位及个人是垃圾分类责任主体的舆论导向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

全年

49

指导快递、外卖等连锁行业助力垃圾分类,形成流动的“宣传源”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区镇市监分局

全年

50

通过垃圾分类课件比拼、参观垃圾分类宣传阵地等活动,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的教育

区镇垃圾分类办公室、教管条线

全年

附件3.2

部分指标说明

高质量全覆盖片区:按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片 区验收办法》(苏分办〔2020〕17 号)的得分确定。

居民厨余垃圾分出率:三定一督小区的厨余垃圾与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总和的比值。

餐厨(厨余)垃圾总处置量占比:区域餐厨和厨余垃圾的 总处理量与区域餐厨、厨余、其他垃圾处理量总和的比值。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区域可回收物、餐厨(厨余)垃圾 的总量与可回收物、餐厨(厨余)、其他垃圾总量的比值。

公共机构分类优秀率:公共机构考评办法另行制定,按照 考评办法的得分确定优秀率。


附件4

高新区(塘桥镇)获得苏州命名的特色康居乡村名单

序号

特色康居乡村

户数

1

横泾村横泾小区

200

2

蒋家村蒋家小区

68

3

蒋家村蒋家15、16、17、20组A

60

4

蒋家村沙田5、6组

62

5

蒋家村沙田3、4、8组

50

6

蒋家村蒋家14组

28

7

蒋家村蒋家13组

28

8

金村村金村苑小区

366

9

金村村金村古街古村落

201

10

巨桥村奚浦小区

63

11

巨桥村鹿苑东街

192

12

牛桥村牛桥小区

91

13

牛桥村南街、大宅基

85

14

牛桥村蒋家巷、陆房桥

51

15

牛桥村任家宕、前巷、后巷

121

16

牛桥村塘北(牛桥)

35

17

牛桥村高巷里、陆家巷A

72

18

牛桥村周家庄

30

19

刘村村刘巷

114

20

刘村村邹巷、张家巷

90

21

周巷村单家宕

19

22

周巷村王家湾

98

塘政发〔2021〕61号关于印发《高新区(塘桥镇)城乡大环境长效管理以奖代补经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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