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城管局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路的要求,现将《北京路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路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工作方案
为贯彻市城管局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路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镇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对照标准、集中整治、严格考核、狠抓落实,确保北京路创建示范路顺利通过,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北京路创建示范路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 东
副组长:邵 锋 吴虎强
成 员:郁瑜洲 虞志斌 陈 艳 刘靖军 杨怀东
具体负责创建示范路的所有事项。
二、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15日-7月31日)
1. 对创建路段沿线店面进行登记造册(门店基本资料、广告、灯箱、空调外机、遮阳棚等);
2. 对广告、灯箱进行拍摄图片,作为基础台账资料;
3. 对需要清洗的建筑物外墙立面,进行登记造册;
4. 对路段的硬件设施查漏补缺进行登记;
5. 对道路沿线的缺失的绿化进行排查;
6. 对道路沿线的市政设施加强巡查。
(二)整改整治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1. 规范店招店牌:沿线店招店牌不规范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对建筑物立面缺字、残字广告灯箱登记,联系店主、广告公司进行维修整改。
2. 规范道路设施:对道路沿线的道板、侧石、道路公用设施,发现破损,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整改到位。
3. 规范建筑立面:根据城市容貌标准,要求沿线商店及单位责任人自行清洗建筑物外墙立面,对不配合的商家、污染严重的立面统一实施外立面粉刷见新。
4. 规范空调外机:北京路沿线落地空调外统一安装空调外机罩。
5. 规范遮阳装置:对道路沿线上门做宣传工作,要求商家对遮阳装置全部清洗,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要及时更换。
6. 签订环卫责任书:所有门店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并做好资料归档。
7. 对上述方面门店业主不自行整改到位的,由执法局进行集中整治。
(三)准备迎检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
在上述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先自行组织检查,合格之后,向市局进行申报,请市局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向苏州市局进行申报。
(四)长效管理阶段(12月30日以后)
对于创建成功的路段,要结合创建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落实路段的长效管理,根据考核标准,及时做好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任、定效果,确保创建工作不走过场,真正使得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三、工作要求
1. 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及时加强对路段门店业主、单位市容环卫责任人的宣传工作,取得他们对创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2. 工作安排合理有序。对创建路段的队员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考核。
3. 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及时与各部门做好协调工作,齐抓共管,提升城市容貌,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4. 行政执法严格严肃。在创建过程中,对一些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
5. 台帐资料规范齐全。根据市局创建台帐资料的具体要求,及时做好创建路段的台帐资料的归档整理,做到规范、有序、齐全,确保在考核中不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