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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9603/2024-00004
区镇文件
张家港市乐余镇
2023-09-18
2023-09-18
乐政发〔2023〕33号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在临江福苑安置区成立新社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政发〔2023〕33号


各村、社区,机关各条线(部门):

现将《关于在临江福苑安置区成立新社区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条线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2023918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在临江福苑安置区成立新社区的实施方案

临江福苑安置小区陆续交付使用,为加强小区管理,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调整优化社区规模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委办发〔202236号)及《中共张家港市委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委发〔20194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临江福苑安置区基本情况

临江福苑安置区东至五干河,西至同福路,南至海丰港,北至乐丰路,占地约0.3平方公里,共分为4个区,设计住宅53幢、5164户,住宅面积649220.36平方米,地上、地下车位面积共48579.69平方米,地上、地下汽车位共4564个,非机动车位5190个。其中一区12幢、1003户,二区18幢、1884户,三区11幢、1001户,四区12幢、1276户。目前二、三、四区已经交付使用,一区预计20245月竣工交房。

    二、新成立社区的标准和要求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调整优化社区规模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委办发〔202236号)文件内对成立新的居民委员会有明确规定:

(一)人口规模。原则上居住区相对独立或相对集中,综合考虑地域面积适中、社区成员单位分布等要素。以社区内住宅套数作为基本标准(含商住楼中的住宅),一般以3000户或1万人左右为宜。居民入住率达30%,符合组建条件的,可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入住率达到30%,尚未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应成立居民小组,并委托邻近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代管社区规模达到3000户或1万人左右的,应及时组织设立居民委员会。

(二)四至边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明确四至边界,一般以道路、河流为界,图形简单完整,管辖区域相对规整,原则上不得由不接壤的跨区域组成。确有需要的,可以暂为代管。

(三)服务设施。按照相对独立、集中一处的原则,配套落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合理设置养老、助残、文化、体育、卫生、就业、警务等公共服务功能及设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各类专项服务设施为补充,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全面配套服务设施,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有效覆盖。

(四)人员配备。配齐配强基层服务管理队伍,确保“十四五”期末,专职社区工作者按照每万名常住人口不少于18人标准配备(含专职网格员),社区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适当增加人数。

(五)网格划分。以居民小区、楼栋等为基本单元划分综合网格,城市社区综合网格一般为三百户至五百户;以社区范围内的行政中心、各类园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等为基本单元划分专属网格。建立并完善党建引领“网格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

    三、工作步骤

1.确定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和安置区入住情况,制定成立新的社区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镇党政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实施。

2.征求意见。通过镇政府公众号、村(居)民公开栏、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并召开相关拆迁村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会议,宣传新成立社区居委会的目的和意义,广泛听取意见,充分掌握社区居委会在成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对成立新社区的风险评估,综合运用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专家论证、会商分析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对调整方案进行综合研判,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不稳定因素予以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要结合拟成立社区的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为成立新社区提供决策参考。

4.党政会议集体决策。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会议纪要。

5.提出申请。镇政府向市政府上报成立新的居民委员会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设立原因、设立方案,方案附件包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报告主体为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区域图、社区基础数据、社区用房证明、社区筹备组名单等。

6.完善社区组织架构。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成立社区党支部,成立居民小组,拟定社区居委会成员名单,待2026年第八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统一进行选举。

    四、职责分工

1.社区管理条线:负责规范成立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的程序和流程,起草方案、决议文本、请示报告等,交由党政办把关。

2.民政条线:负责新的社区名称的申报事宜。

3.党政办:负责筹备小组的组建、全流程的会务安排、相关文本的把关审核、进度跟进等工作。

4.组织人事条线:负责确定新的居委会干部职数及相关人员考察、按程序组建新建制基层党组织和居民筹备委员会等事宜。

5.建设管理条线:负责提供社区平面图、安置小区房屋图纸、确定社区四至边界,指导新社区的规划编制等事宜。

6.综治条线:负责牵头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事宜。

7.信访条线:成立新的社区居委会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矛盾的排查、维稳等事宜。

8.纪检条线:负责监督设立新的社区居委会成立全过程。

9.宣传文明条线:负责成立新的居委会过程中的舆论引导、舆情处置及宣传报道等事宜。

10.财政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

11.乐余派出所:负责依法处置成立新的社区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户籍变更工作,配合开展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矛盾的排查、维稳等事宜。

12.齐心村、东兴村、闸西村、登全村:负责做好成立新的社区居委会过程中所辖村村民的群众工作。

    五、经费保障

根据《中共张家港市委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委发〔201947号)文件要求,城市社区每年不低于20万元的运行经费,建议财政根据目前4个城市社区日常工作经费标准,将新社区的运行经费列入2024年预算。涉及的社区办公用房和综合服务用房的装修布置、设备添置等另行申请。

附件1.关于成立乐余镇新设立社区筹备组的通知

      2.关于乐余镇设立新的社区居委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1

关于成立乐余镇新设立社区筹备组的通知

临江福苑拆迁安置小区已经陆续交付使用,为加强小区管理,开展好社区各项公共服务项目,提升群众满意度,根据《关于在临江福苑安置区成立新社区的实施方案》工作步骤要求,决定成立乐余镇新设立社区筹备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锦贤乐海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组员:徐铁敏 闸西村党总支副书记

      宋徐军 登全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何   齐心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卢琦伟 东兴村村委会副主任人选

      陈 磊 齐心村村委会副主任

      唐春菲 闸西村村委会副主任

      黄恬恬 齐心村社保专管员

      施明洁 东兴村村委工作人员

附件2

关于乐余镇设立新的社区居委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稳妥推进乐余镇设立新的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乐余镇部成立新的社区居委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

薛盘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石建军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镇党委委员、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晓霞

镇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党群工作局局长、非公企业党工委书记


镇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部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陶静华

镇党委委员、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政协工委副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施惠

镇党委委员、乐余警署署长

副镇长、集成指挥中心主任

副镇长

员:

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孟春辉

镇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镇党群工作局副局长

俞亚峰

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陆沈鑫

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镇纪委副书记、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

陆建芳

镇宣传文明条线正股职干事

倪小韵

党建条线正股职干事

镇司法所所长

樊益东

镇信访条线正股职干事

镇民政条线正股职干事

镇综治条线副股职干事(主持工作)

乐余派出所教导员(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由陶静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做好镇设立新的社区相关工作的统筹和指导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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