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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911X/2021-00065
区镇文件
综合治理
张家港市大新镇
2021-08-19
2021-08-19
大政发〔2021〕44号
有效

关于成立大新镇严防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政发〔2021〕44号

各村(社区)、市镇单位,机关各局办条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严防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张发改工〔202129号)文件精神,确保我镇严防钢铁产能违法违规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大新镇严防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沈海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谢  玲  镇党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石燕镇  经济服务中心主任、经济发展局局长

成  员:钱  春  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新分局局长

        史  雷  大新派出所所长

        丁  健  综合行政执法局正股职干事

        徐  亮  经济发展局副股职干事

        徐海钢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股职干事

        陈  伟  大新供电所所长

        李忠华  长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孙浩明  桥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礼霞  新闸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晓勇  新海坝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  钧  中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胡爱忠  龙潭村党总支书记

        朱耀祥  新凯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

        陈  建  朝东圩港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工作要求

(一)深入排查。各职能部门、行政村要定期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要重点聚焦和防范以下情况:假借铸造名义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假借特钢名义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存有中频炉的生产企业;用电量异常的企业等。确保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巩固现有工作成果。

(二)夯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行政村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细化人员职责分工,落实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责任和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明晰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切实把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各职能部门、行政村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将国家严防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的政策要求宣传到辖区企业等;对群众反映线索及时受理,快速处理,充分体现我镇严防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和信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全民监督的舆论氛围。


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18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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