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办各条线,各相关单位:
现将《大新镇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4日
大新镇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实施办法(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2018〕45号)、《关于印发〈苏州市产业投资建设项目帮办代办制度(试行)〉的通知》(苏协调办〔2019〕20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张委办〔2021〕15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创新转型加速年”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整合审批服务资源,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不断优化我镇营商环境,跑出全镇科技招商及项目建设加速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为推动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政务服务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以模式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佳为总体目标,全面深化投资建设项目全链条帮代办制度,全力打造“新服务(S+)”帮代办服务品牌,推动我镇帮代办工作实现新提升新跨越。制度再优化。结合实际,对投资项目建设帮代办制度再完善、流程再优化。服务再延伸。建立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服务前移至项目洽谈、签约环节,进一步延伸帮代办服务链条。联动再顺畅。进一步厘清各条线服务职责,强化协同联动,推行定期会商制度,形成内部跨部门、全流程协同联动的无缝隙接力服务机制和能力。
二、服务范围
大新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大新镇区域范围内的市级、镇级重点科技招商项目以及其他有帮代办需求的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包括项目洽谈、签约、注册登记、报批、建设、投产等各环节所需的全链条项目服务。
三、运行机制
(一)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设立镇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和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相关条线、单位负责人组成(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镇帮代办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服务办),镇服务办设在镇行政审批局,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帮代办工作。
(二)服务机制
帮代办服务实行项目制,落实一个项目一个服务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建由招商、科技人才、企业服务、审批服务、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大新自然资源所、大新水利站等相关条线、单位的业务负责同志组成的服务组,项目推进过程中也可视情况增加相关部门人员为组员。服务组在镇服务办的统一协调下提供以下服务:前期洽谈阶段为项目方提供与其拟投资项目相关的产业、生态环境、规划、安全、行政审批等政策咨询;签约后指导、帮代办企业注册、土地招拍挂、项目策划生成等手续;报批阶段指导项目单位编制项目报批报建方案并督促按计划推进落实,全程跟踪办理进度,协调解决疑难问题。
(三)基本原则
1.首问负责原则。首次接待或受理的帮代办人员应当记录好投资项目信息并及时反馈镇服务办,不属于帮代办范畴的,转交有关机构办理,做好引导交接工作。
2.自愿委托原则。帮代办服务必须尊重群众、企业的意愿。凡符合帮代办服务条件的项目,申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委托帮代办服务组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
3.无偿帮代办原则。在接受申请人委托的帮代办事项后,除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必须由投资者交纳的费用外,不得以咨询、劳务、交通、通讯等任何名目收取帮代办费用。
4.全程服务原则。在帮代办服务全过程中,协调合理规划办理路径,在委托范围内提供全程帮代办服务。
5.整体联动原则。运用项目策划生成平台、张家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市镇联动、分级服务,为投资者提供政策推介、咨询指导、跟踪反馈等服务。
(四)职责划分
1.镇服务办职责
(1)牵头建立镇级投资项目建设帮代办制度,组建帮代办服务队伍,根据服务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2)为区镇范围内的投资者提供镇级帮代办服务,做好各条线间办理审批事项的协调工作。
(3)负责和市服务办对接协调,落实市服务办各项工作要求,协助企业向市服务办发起市级帮代办申请。
(4)加强新闻宣传推广。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我镇帮代办服务的宣传,让企业和广大群众了解和接受帮代办服务,打响帮代办服务品牌,树立我镇帮代办服务的良好形象。
2.帮代办人员职责
(1)主动熟悉掌握项目及审批流程,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向投资者告知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
(2)协助投资者按进度准备申请材料,指导填报相关纸质、网上材料,及时将申报材料递交相关审批职能部门。
(3)跟踪项目审批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及时向服务组及投资者反馈工作进展。加强和其他帮代办人员的协调沟通,共同指导投资者按序申报。
(4)做好帮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
(5)注重帮代办实施过程中照片、资料等素材的收集,及时向镇服务办报送案例。
(6)严格管理好投资者及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不得外泄。
3.投资者职责
(1)明确对接帮代办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向帮代办服务中心提供准确、真实的投资项目信息。对投资项目及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帮代办服务机构或人员指导下拟定项目申报进度计划,及时准备申报材料,有序进行申报。
(3)按照审批部门的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申报材料,确保各项工作在企业内部有序高效推进。
(4)投资者需按照规定及时交纳涉及项目的各类费用。
四、工作流程
(一)前期咨询
帮代办人员通过窗口、电话、网络、上门服务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帮代办业务咨询、政策解答等服务。
(二)帮代办发起
投资方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张家港旗舰店张家港市帮代办服务平台或直接线下填写《大新镇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服务申请表》,提出帮代办服务需求,发起帮代办申请。
(三)帮代办受理
镇服务办接到申请后,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向镇有关条线进行通报,组建项目帮代办服务组,相关业务条线、部门按照要求指派业务人员组成帮代办服务组。帮代办服务组共同分析项目情况,梳理申报流程,协助申请人编制《大新镇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服务办理进度表》,指导申请人准备资料。
(四)实施帮代办
帮代办服务组对所受理的项目实施帮代办,记录项目基本情况、帮代办服务内容、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方式,形成专项档案。
1.帮代办报批。由招商、企业服务条线帮代办人员负责对上联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助、指导申请人完成项目策划生成。项目启动后,由企业服务条线帮代办人员协助企业完成项目的立项工作。
2.帮代办报建。帮代办服务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负责统筹推进帮代办相关报建工作,相关条线做好全程指导、对上联系、统筹协调等服务工作。规划建设条线、大新自然资源所负责对上联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指导申请人完成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两个阶段的报批报建。审批服务、规划建设条线对上联系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协助申请人完成施工许可阶段的报建。
3.帮代办验收。项目竣工后,由审批服务、规划建设条线协助企业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对上联系市行政审批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竣工验收阶段相关工作。
4.项目投产。企业服务条线对上联系市工信局、发改委、金融管理局,指导协助企业后续办理项目备案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申报工作。科技人才条线对接市科技局、市人才办,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领军人才、有效发明专利的申请。
(五)项目评价
项目办结后,项目申请人填写《大新镇帮代办服务意见反馈表》,对帮代办服务组的服务做出综合评价。
(六)项目归档
帮代办服务结束后,帮代办人员将帮代办申请表、帮代办项目受理单、帮代办工作日志等所涉资料,整理完备后,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帮代办人员培训。根据大新镇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清单及项目需求,有针对性做好人才培养及储备工作,加强对帮代办人员的培训教育,突出专业化发展,系统培养服务队伍,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使帮代办人员在熟悉业务的基础上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二)建立项目推进定期会商机制。镇服务办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协商解决帮代办服务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明确解决问题的路径,将具体工作明确责任人,落实限时办结责任,以节约申报时间,力促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三)加强帮代办工作的监督考核。做好工作激励与风险防控,
对工作突出的帮代办人员给予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四)建立帮代办服务评价制度。通过网上评价、电话回访、实地走访、会议座谈等不同形式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帮代办服务进行单项评价或综合测评,不断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帮代办工作机制。
附件:1.大新镇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大新镇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沈海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文骁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肖 斌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谢 玲 镇党委委员、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朱磊燕 副镇长
孙耀辉 副镇长
石 燕 镇经济服务中心主任、经济发展局局长
组 员:杜一蕾 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陈 苏 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黄英武 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徐 亮 镇经济发展局正股职干事
陆 帆 镇经济发展局副股职干事
徐海钢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股职干事
丁 健 镇综合执法局二中队中队长
李志强 大新水利站站长
孙 勤 大新自然资源所所长
沈 波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新中队负责人
陈志明 市给排水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经理
黄蔡宇 国网张家港供电分公司大新供电所所长
大新镇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审批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朱磊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杜一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大新镇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出现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