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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911X/2022-00032
区镇文件
张家港市大新镇
2022-06-02
2022-06-03
大政发〔2022〕23号
有效

关于印发《大新镇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大新镇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大政发〔2022〕23号

各村(社区),局办各条线,大新镇人民医院:

现将《大新镇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大新镇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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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大新镇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大新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张家港市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张家港市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标准》(张卫健基层〔202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大新镇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7项工作,由各项工作原管理主体、实施主体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开展。

一、加强项目组织管理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市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第三版国家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加强项目宣传引导,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贯彻学习,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力度,做好项目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利用大众媒体、诊疗服务、签约服务和上门服务等机会开展宣传,特别要加强0~6岁儿童、老年人、孕产妇、结核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项目宣传,持续提升群众对项目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加强项目培训力度,要针对项目工作重点和弱项,制定详实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项目培训和相关临床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基层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三是加强项目绩效考核,要按照落细落实、督查共进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问题整改与责任落实,定期组织开展项目工作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且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四是确保项目真实有效,狠抓项目的真实性,确保项目的台账资料、档案、文件、数据等材料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修改数据等行为,保证项目的真实性。五是深化医防融合工作,继续实施慢病患者社区管理项目,建立以慢病用药下沉为基础,双向转诊为路径的慢病患者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六是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定期组织参加各级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制定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按要求开展预检分诊、发热患者筛查和信息登记、报告以及处置工作。

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镇财政要依据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以常住人口为基数,按照不低于100/人的标准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收支备查簿,严格按照可列支范围支出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以及与项目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要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足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推进项目实施效果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在就诊、体检、随访等服务环节发现未建档的常住居民(重点为已参加老年人健康体检、有慢病专项档案的未建档对象、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居民),各镇(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征求居民意愿的基础上采集建档所需的个人基础信息,建立真实、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确保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继续开展已建电子健康档案的梳理核对工作,重点核查健康档案封面、基本信息表中联系人、联系电话、职业、工作单位、既往史、家族史、生活环境等相关项目的逻辑性和准确性;主动在医疗卫生服务中应用和动态更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50%以上。

(二)健康教育。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以提升公民健康素养为重点,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常见慢性病、重点传染病、中医药、突发性卫生应急事件的相关知识和信息,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设置健康教育活动室,配备适合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的硬件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置宣传栏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宣传栏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版面标注每月更新日期及期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置立式及台式宣传资料架,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包含出生缺陷内容),定期播放音像资料,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10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卫生主题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健康咨询不少于12次,每次活动至少有5名医务人员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开展1次健康讲座,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月组织开展1次健康讲座,听课人数平均不少于50人。

(三)预防接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以预防接种安全工程建设为抓手,确保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有序开展。继续保持免疫接种高水平,麻疹排除病例发病率在2/10万以上。社区医生每月对辖区内06周岁儿童(含流动儿童)开展主动搜索,保证所有居住满2个月的06岁儿童建证率达100%2周岁以下儿童苏州预防接种微信公众服务号绑定率不低于80%及时规范开展查漏补种、强化免疫、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人员持有江苏省预防接种上岗证上岗,参加年度培训考核合格,同时须通过上级抽考。规范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及后续疫苗补种。严格掌握禁忌症,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强化免疫接种率、群体性接种率、接种证查验后疫苗补种率及疫苗应急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麻疹类疫苗、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每月开展接种率监测报告,及时上报各类报表。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接种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记录齐全、清晰,并与出入库存账册、客户端接种信息、出入库系统记录一致;强化疫苗管理,做好疫苗接收入库验收、资料收集、出入库记录,项目完整,账物一致;按规定做好冷链设备温度监测;认真落实开诊日巡检、疫苗领取、分发、核对等环节控制措施;制订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安全接种无差错事故,疑似预防接种反应报告率以接种门诊为单位达0.5‰,发现疑似异常反应后及时报告、调查与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儿保门诊规范化建设,按相关要求保障和完善人员和设施设备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时掌握辖区内新出生儿童数量及分布,正常足月新生儿出院一周内完成首次新生儿家庭访视,高危新生儿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重点做好新生儿(代谢性疾病、听力、先心)等筛查追访。新生儿2次及以上访视率95%,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出生后2830天规范完成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规范完成婴幼儿健康管理,为辖区内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辖区内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保持在90%95%以上。开展高危新生儿、体弱儿分类分级管理,高危儿、体弱儿规范管理率95%,漏筛率<5%;按要求开展0-6岁儿童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签约率65%,做好签约儿童随访工作;儿童健康体检时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扎实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筛查工作,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年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在园儿童眼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做好辖区内常住儿童口腔保健、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认真落实主动搜索制度,通过生育登记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多个途径及时掌握辖区内孕产妇数量及分布,掌握辖区内待建卡孕妇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督促早孕建册及初次产检,早孕建册率达上级要求;做好对超过13周未建册的孕妇回顾性调查工作;及时发放张家港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服务券及孕产妇保健手册,督促孕妇规范进行产前检查;掌握本辖区内高危孕产妇信息,做好辖区内高危孕产妇督促随访工作;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上级要求;提供规范产后保健服务,2次以上产后访视率95%;开展42天健康检查宣教和督促,检查率90%;按要求开展孕产妇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签约率60%,做好签约孕产妇随访工作。镇人民医院要及时规范报送孕情,按《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孕期健康管理并做好信息录入,落实高危孕妇分级管理,按要求及时转诊,并在2周内落实随访,管理率10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各村(社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大新镇人民医院严格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印发的2022年度张家港市企业退休人员和非社会化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好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19571231日前出生)的常住人口中非社会化管理的老年居民参加免费健康体检。承担老年人体检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规范(WS/T484-2015)》要求高质量完成老年人健康评估、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要与体检对象开展有效良好的沟通,尽量减少项目拒检,明确拒检的需要体检对象签名并存档备查,确保体检报告规范、完整,体检数据信息化采集有效、准确;要优化体检流程,规范组织管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报告的及时发放,并和体检对象做好发放交接记录,有据可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做好体检组织和质量督查工作,要对各体检医院发布的老年人体检报告开展二次审核,根据医院临床检查结果,结合社区掌握的该老年人生理、心理的不同状况,开展个性化的二次健康评价和健康指导,不得出现逻辑错误,并主动宣传告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内容,提高知晓率。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包括建立健康档案、接受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且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90%,健康管理合格率≥95%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主动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血压测定,对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空腹血糖筛查。辖区内已管理的慢病患者总数(指从年初到统计时间点,接受过一次及以上面对面随访的慢病患者人数)达到上级分配任务数要求。对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随访,每年免费提供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和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对于高血压患者要按照《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开展分级分层管理),提高随访规范性和准确性。要通过健康沙龙、健康教育、饮食、运动等多种形式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有效干预,提高管理效果。对于连续2次血压、血糖控制不理想或药物不良反应及并发症难以控制的患者,必须主动建议转诊上级医院,并在2周内随访患者转诊情况。组织开展慢病病人年度体检工作,要体现个性化,针对患者不同的生活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严禁千篇一律张冠李戴,确保管理真实性,规范化管理率(每年完成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血压/血糖控制不满意的转诊)60%以上,血压控制率、血糖控制率均达40%以上。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规范(2018版)》要求,扎实做好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档、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进一步提高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确保管理服务系统信息质量,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考核,做到健康管理档案真实、完整、规范。重点加强不服药患者(特别是精神分裂症不服药患者)、在管患者面访率等重点考核指标管理。完善由精防人员和基层人员(居/村委会干部、民政专干、民警、助残员、志愿者等)的关爱帮扶小组职责,重点病人开展联合随访,加强各部门信息交换。全年无重大肇事肇祸案件发生。深入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和服药后安全检测、年度健康体检、双向转诊、关爱帮扶等活动,定期开展精神卫生科普宣传、患者康复指导和家属护理教育,积极推动同伴支持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4.6‰、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95%,在管患者面访率100%(面访率=管理率),服药率88%、规律服药率80%,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服药率89%、规律服药率80%,体检率80%,患者管理服务真实性100%

(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将咳嗽咳痰大于2周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推荐至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就诊,推荐就诊人数达辖区服务人口的23‰;对辖区内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开展追踪,追踪率达95%以上,追踪到位率达85%以上;镇人民医院要制定结核病登记、报告和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科室职责,网报率、转诊率100%;镇人民医院在对辖区内的糖尿病患者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开展常规体检时,要开展结核病的主动筛查工作,对发现的可疑肺结核患者及时转诊、开展胸片检查,做到早期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摄片率100%。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认真组织并实施好辖区内肺结核病人的随访和督导服药工作,医务人员督导治疗率80%以上,患者管理率90%以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90%以上;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并做好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对每个肺结核患者强化期每10天访视1次,继续期每月访视1次,做好相关记录,并做好结案评估。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人民医院要制订和完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登记、报告与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宣传培训,按月收集出生、死亡等人口信息;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医生应规范填写电子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信息、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有阳性检测结果反馈及相应核查记录;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一致率、报卡完整率和准确率均达100%。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补报。《传染病报告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应至少保留3年。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协助追踪、查找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病例追踪、随访;做好医疗卫生单位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等处理;指导病家落实消毒措施,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

(十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齐配足专()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工作有计划、总结,工作记录规范、齐全。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监督协管工作。按要求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及时上报,信息报告率达90%以上。

(十二)中医药健康管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大新镇人民医院要按照《张家港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进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中医室)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中医药内容不少于40%;在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中提供3种以上治未病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养身保健、改善临床症状、防止并发症和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的特色作用。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均达65%以上。

(十三)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关于下发《2020年江苏省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药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妇幼便函〔202015号)文件要求,落实大新镇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社区)承担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确保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90%,二代身份证发放机管理率100%。按照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建立药具服务管理体系。镇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做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已婚育龄人群自主和自愿地选择适宜的避孕方法;对落实避孕药/针和宫内节育器的育龄妇女进行首诊排查登记及系统录入;做好流产后和分娩后42天避孕药具发放及信息登记录入;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社区)做好辖区育龄人群的药具发放及信息登记录入,确保个案真实;对落实避孕药/针或宫内节育器的育龄妇女开展定期随访服务。

(十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按照市级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流行监测方案时间节点及时规范完成监测工作,要强化监测工作培训、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围绕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创新工作举措,丰富活动形式,举办健康促进大型主题活动;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各镇(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挖掘和整合资源,开展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小游园)、健康步道、健康书屋、健康知识一条街等健康阵地建设,进一步营造健康氛围。

(十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7项(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人禽流感、SARS防控项目、鼠疫防治项目、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项目、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人口监测项目、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由各项工作原管理主体、实施主体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开展。

四、加强项目综合管理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收集、整理各类工作记录,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半年报、年报工作,并注意工作数据的逻辑性和真实性。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职责要求,主动做好全镇面上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工作督导、绩效评估等工作,同时负责全镇业务条线数据的审核,确保市、镇、村三级数据一致,汇总后及时将报表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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