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2025年香山景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香山景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印发的《2025年张家港市旅游景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提升香山景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和景区资源安全,结合香山景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张家港市专项整治行动总体目标为指引,聚焦香山景区森林防火、文保单位(场所)消防、游览设施及人员密集区域安全等重点领域,通过全面排查、精准整治、建章立制,彻底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完善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景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度假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香山景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松 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刘 兰 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丁忠良 度假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张 赟 度假区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胡爱忠 度假区党工委政法委员
张文韬 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张 强 度假区政法办公室主任
刘 浩 度假区规划建设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谢 茗 度假区旅游发展部部长
张建华 度假区香山管理处主任
施 恩 度假区工联会主席
杜 霖 度假区纪工委副书记
范泓凯 双山香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旅游发展部,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汇总与报送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政法办、旅发部牵头,香山管理处、文旅公司为主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进行专业化指导。
森林防火:检查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林区火源管控措施(如入口检查、巡查记录);防火隔离带、消防水池等设施状况;林区及周边可燃物清理情况;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责任部门:香山管理处)
文保单位及古建筑:检查文物建筑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老化现象;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消火栓、火灾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部门:香山管理处、文旅公司、党群办、政法办、规建部、香山寺)
电气安全:检查景区内各场所(含办公区、宿舍、商业点位、入驻商户)电气线路、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现象;配电设施是否安全。(责任部门:香山管理处、文旅公司、政法办、规建部、旅发部)
施工动火管理:检查景区内修缮、施工等动火作业是否履行审批手续;现场监护及防火措施是否到位。(责任部门:香山管理处、文旅公司、规建部)
消防设施与通道:检查整个景区消防水源(含天然水源取水点)保障情况;消防车通道、微型消防站(点)设置与管理情况;各类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并记录。(责任部门:香山管理处、文旅公司、政法办)
2.强化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政法办、旅发部牵头组织,规建部、党群办、香山管理处、文旅公司配合,全体从业人员参与。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引导,通过景区公告栏、工作群、线下宣讲等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向景区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普及整治要求与消防安全知识;(责任部门:香山管理处、文旅公司、旅发部)
严格落实市级方案“3个一”要求,即:组织一次全体员工的火灾警示教育片观看学习;开展一次专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覆盖消防法规、防火常识、器材使用、疏散逃生等);组织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全员参与,确保关键岗位人员熟练掌握消防应急疏散技能。(责任部门:政法办、旅发部、文旅公司)
3.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政法办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对照排查出的问题,修订完善景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健全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完善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优化森林火灾、文物古建火灾、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等专项应急预案,并增强其可操作性。(责任部门:政法办、旅发部、香山管理处、文旅公司)
四、时间安排与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部署发动与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
召开景区专项整治动员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景区行动方案。通过景区公告栏、内部工作群、班前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治重点,立即开展第一轮全面自查,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立行立改。
时间节点:12月1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和首轮自查。
2.集中排查与联合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照整治重点,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检查,特别是对森林区域、寺庙等文保点、游客密集区进行重点检查。对自查和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并上报度假区进行综合研判,配合出具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跟踪督办。积极配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的“四不两直”检查。
时间节点:12月10日前,完成全面排查,形成隐患清单和整改计划。
3.巩固提升与总结完善阶段(12月11日至12月18日)
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一复查销号,确保整改到位,防止反弹。针对整治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总结有效做法。修订完善景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整理归档专项整治工作资料。
时间节点:12月18日前,形成本景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送至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岗位要充分认识景区消防安全重要性,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排查整治要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同时紧盯森林防火、古建消防、电气安全等高风险环节,实施精准治理。
3.注重实效,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真查真改,不走过场。要将整治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提升景区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标准化水平。
4.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及时向度假区及市级联络员报告工作进展、重大隐患情况和工作总结,确保信息畅通。
附件:香山景区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
附件 香山景区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 序号 风险名称 主要事故类型 风险点 内容/场馆 责任主体 监管主体 备注 1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坍塌、淹溺、物体打击 山岳型景区临崖、临坡、临沟等地质灾害高危险区域 山体、香山湖 管理处 规建部 2 暴雨、洪水 淹溺 湖泊型景区临近河流、湖泊、水库、水坝等洪涝灾害高危险区域 山体 管理处 规建部 3 林地枯草、落叶、油性植物 火灾 森林景区 香山林区 管理处 政法办 4 建(构)筑物使用木质和其他可燃材料 火灾 使用木质和其他可燃材料的既有建(构)筑物 聆风塔、梅花堂、办公楼、洛丽塔花园、游客中心、香山展示馆、业态商户、香山寺 管理处、文旅公司、香山寺、业态商户 规建部 文旅公司(洛丽塔花园、游客中心、香山展示馆) 5 电气线路及设备、电气作业 火灾、触电 亮化工程;用电线路、配电设备设施、大功率用电设备设施;悬挂挂画、旗帜、幢幡的古建筑大殿、展厅等场所 重点聆风塔、香山寺;梅花堂、办公楼、洛丽塔花园、游客中心、香山展示馆、业态商户 管理处、文旅公司、香山寺、业态商户 规建部、政法办、党群办 6 燃油,燃气或其他燃料储存、使用 火灾、其他爆炸 汽油柴油油库、加油站、油品存放点;库房、柴油发电机房:使用清洁油、环保油等醇基燃料的厨务及储存、使用场所;燃气使用厨房,锅炉房;其他燃气输送、存放、使用场所;寺院、宫观 香山寺 香山寺 管理处、文旅公司、政法办 序号 风险名称 主要事故类型 风险点 内容/场馆 责任主体 监管主体 备注 7 车辆运营 车辆伤害 客运车辆、观光游览车;陡坡、急弯、桥梁等区域 景区观光车 文旅公司 旅发部 8 高空类旅游项目 高处坠落 悬空玻璃栈道、步道;云中漫步、高空秋千、高桥矩阵、滑翔伞动力伞、滑索、空中飞人、热气球等游乐活动;《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大型游乐设施;其他跌落高度≥2m的游乐设施、临崖步道(平台);威亚或杂技表演等高岗位演出活动 香山滑翔伞基地 文旅公司 旅发部 9 高速类旅游项目 车辆伤害、其他伤害 轮滑、滑雪滑冰、旱滑道、滑沙、滑草游乐活动;《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大型游乐设施:其他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的游乐设施 — 不涉及 旅发部 10 水上类旅游项目 淹溺、高处坠落 摩托艇、游艇、水上飞伞、载荷人数3人及以上的游船等水上游乐项目;《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水上游乐设施 香山湖水上运动基地 文旅公司 旅发部 11 潜水类项目 淹溺 旅游者穿戴潜水服、氧气瓶等潜入水下的观光、休闲活动,以及水下游艇等水下旅游活动。 — 不涉及 旅发部 12 探险类项目 高处坠落、其他伤害 穿越高山、穿越峡谷、蹦极、攀岩或轨道攀登等游乐活动 白鹭线 文旅公司 旅发部 13 虚拟体验类项目 踩踏 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逃生窗 香山展示馆 文旅公司 政法办 14 电梯运行 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箱式电梯、自动扶梯 聆风塔 管理处 规建部 序号 风险名称 主要事故类型 风险点 内容/场馆 责任主体 监管主体 备注 15 客流聚集、拥挤或疏散逃生 踩踏、高空坠落、淹溺 观景平台、栈道、栈桥、台阶、步道、拱形桥等游客聚集场所;建筑内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逃生窗 香山展示馆、聆风塔 文旅公司、管理处 政法办 16 建(构)筑物超负荷或应力集中 坍塌 观景平台、栈道、栈桥;施工现场脚手架 施工阶段 管理处、文旅公司 规建部 17 过期、变质食物或被污染的饮用水 食物中毒 餐厅、厨房、购物场所 业态商户 业态商户 旅发部 18 吊装作业 起重伤害 门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吊装、起重作业活动 — 目前不涉及 规建部 19 高处作业 高处坠落 施工现场;维护作业时在2m以上作业活动 根据施工相关单位确定 管理处、文旅公司、香山寺 规建部 20 使用明火、动火作业 火灾 林区户外烧烤场所;施工现场的电焊、气割、切割等动火作业;焚香、觐香活动 施工现场、香山寺 管理处、文旅公司、香山寺 规建部、党群办 21 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火灾、其他爆炸 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 东门停车场 文旅公司、管理处 政法办
——参考江苏省文旅行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A级景区)编制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